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5/2019-00515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委 |
成文日期 | 2019-06-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19年度市直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已经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9年度市直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温州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2019年6月6日
附件
2019年度市直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一、共性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我市宪法学习宣传持续走在前列。
3.组织开展组织《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
4.各单位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做好本单位市管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5.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推动省两办《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意见》在本单位、本系统的贯彻落实。
6.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
二、个性工作
(一)市中院
1.加强线上线下整体策划,讲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法院好故事。线下举办法院摄影展和“公众开放日”等活动,线上策划“法院故事”自媒体活动,邀请媒体集中采访推出“我和我的祖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型主题宣传报道,结合历史充分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的“法治温州”建设生动实践。
2.建立全市上下、各部门联动的大普法宣传格局,努力办好法院自媒体。推动、指导全市法院系统办好知识性、趣味性、有特色的自媒体,形成普法宣传合力。
3.用足用好用活全市法院系统政策解读、大事要事、大案积案等吸引人的题材,建立以案释法平台,创作出独具风格的普法作品。
(二)市检察院
1.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三·四”主题日活动,结合“三服务”工作要求,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检察机关普法工作力度。
2.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两级联动的以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汇报展示温州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阶段性成果和亮点特色,加大监察公益诉讼工作宣传力度。
3.开展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宣传工作,普及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举报法律知识,扩展举报线索来源,编发典型案例,提升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社会参与度。
4.依托法治副校长、法治巡讲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平台,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充实优化全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课程库,健全完善校园暴力、网络犯罪、毒品犯罪、性侵害犯罪等常见热点问题菜单式课程体系,提升温州未检工作社会影响力。
5.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监察主责主业、经济社会发展焦点问题,结合办案开展释法说理工作,适时编辑监察指导性案例,及时向省检院、省政法委选送优秀案例,不断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有效推动检察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市委办公室
1.牵头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的学习贯彻工作。
2.加大党内法规宣讲解读力度,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制度常态化。
3.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培训,通过集体学习、专题辅导、领导干部讲党课等方式,推动党员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精神,自觉做到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
4.加强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立项发布党内法规研究专项课题,支持有条件的科研院所设立党内法规研究基地,推动党规理论研究与党规宣传教育相得益彰。
(四)市政府办公室
1.将法治教育纳入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负责人培训内容,组织开展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培训。
2.做好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在温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中,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
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审核市级部门报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合法合规。
(五)市委组织部
1.结合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2.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宪法和党章学习宣传教育,推动全市党员干部做遵法守法用法模范。
3.落实领导干部任职法律考试制度,会同市普法办开展新提任市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
4.通过温州网络学堂等平台,组织市管领导干部开展宪法、监察法及地方性法规学习测试,将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纳入网络学堂,并增设学法专栏。
(六)市委宣传部
1.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学习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法治教育。
2.深化法治温州建设主题宣传,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在法治宣传教育普及中主力军作用。
3.深化“最美温州人”选树活动,树立法治标杆,以榜样力量推动形成全体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社会风尚,不断凝聚法治正能量。
4.建好用好农村文化礼堂,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整合统筹资源,做好法治宣传进礼堂工作,增强农民群众法治意识,夯实农村法治根基,助推乡村振兴。
5.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市继续部署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七)市委政法委
1.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刑事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协调推动各地各政法单位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析理工作。
2.结合专题研讨会、法学沙龙等活动,开展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3.组织政法系统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专题学习培训。
4.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治制度的学习宣传。
(八)市直机关工委
1.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党员干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持续推动机关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2.结合党务干部、在职干部培训及党课安排,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宪法法律法规、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理论素养。
3.扎实推进《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相结合,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机关党支部、每位机关党员。
(九)市信访局
1.广泛开展信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民树立“诉求有理、行为合法”的正确导向及“信访不是法外之地”的理念,增强依法信访的意识。
2.加强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指导。强化依法分类处理的意识,厘清信访部门和责任主体的关系,严格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
3.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将信访工作导入法治轨道运行,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4.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利用一些重要时间节点,着重开展《信访条例》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十)市关工委
1.组织“七五”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启动年度法治主题。编写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读本,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法治宣传和教育实践活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意识。
2.联合市司法局、团市委等单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组织五老关爱团、报告团,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思想特点和理解程度,创设教育载体,引导他们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4.组织开展市关心下一代“律师事务所”,为青少年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组织律师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法治公益讲座,引导青少年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忠实崇尚者。
5.指导市青少年中心,开展好“法在心中”等青少年普法活动。
(十一)市委党校
1.会同市委组织部实施市直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 ,举办学法用法轮训班,学制3天。
2.将法治内容纳入党校(省院)教学计划,围绕学习宪法行政法理论,设置依法行政专题教学,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建设重要论述”专题讲座,组织“法治思维与依法行政”互动研讨,举办学员宪法宣誓活动等。
3.结合党校(省院)科研咨政工作,鼓励引导教研人员开展法治建设等相关课题研究、撰写咨政报告。
4. 结合主体班次教学,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各类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十二)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加强宪法及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协助相关委室做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积极参与“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
2.协助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之中。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立法全过程,加强温州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实施力度;在监督工作中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推进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代表服务、支持代表履职、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过程之中。
3. 督促对口联系单位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参与普法督导工作,定期听取和审议普法工作情况报告,推进人大普法工作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
(十三)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1.在围绕法治温州建设重要问题建言献策过程中学法普法。组织市政协委员开展调研、视察、协商、座谈等活动,对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的各项举措落实提出意见和建议。
2.结合“三服务”活动、扫黑除恶、“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参与协商活动,通过提案、大会发言、“一村一委员”联村活动、社情民意等方式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学习宣传法律。
3.积极引导广大市政协委员加强对宪法和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牢固树立法治信仰,真正做到自觉学法、遵法、信法,切实守法、用法、护法,依法履职。
4.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发动市政协委员向所联系的各族各界群众宣传法律,解释法律,增强法律意识,引导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
(十四)市发改委
1.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利用发改官网、官微等媒介,做好发改领域重点法律法规宣传解读。
2.开展发改系统《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推动实现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全覆盖;贯彻《温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推动实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3.举办发改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结合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等实践工作,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项普法培训。
4.加强案例指导、注重案例研究,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十五)市经信局
1.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2. 对民营企业开展法治讲座、集中轮训等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民营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
3. 指导企业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十六)市教育局
1.指导、督促全市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法治教育师资、教材及课时等情况。
2.指导、督促各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争取年内全市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3.组织温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推动“普法亮眼·护航青春”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在全市千所中小学实现全覆盖。
4.组织2019年“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市级遴选比赛,举办校园法治文化节,依托市县两级教研、教师教育机构,加强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师培训培养。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重点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
(十七)市科技局
1.大力宣传《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法律法规。
2.联合税务部门和市县科技部门开展企业自主创新培训,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3.结合科技活动周、网上技术市场活动周等时间节点,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办法》等法律法规。
(十八)市民宗局
1.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场所,培育省级、市级宗教普法示范点和普法教育基地,提高我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意识。
2.结合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街道、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场所“六进”工作,普及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
3.开展民宗干部法治培训,提升民宗干部运用法治方式妥善处理民族宗教领域矛盾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4.大力宣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提高宗教法律法规的社会工作知晓度。
5.推进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院校,将宪法等法治教育列入宗教院校教学计划,保证每学期法治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10%,发挥宗教院校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阵地作用。
6.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社会问题,深入推进宗教依法治理。
(十九)市公安局
1.抓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浙江省实施
2.落实修订的《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准确把握公开内容、整合公开平台、畅通公开渠道,促进警民良性互动,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3.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纪念日,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各级公安机关全年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4.认真落实《浙江省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温州市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决策、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5.组织开展执法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定期学法考试、专题培训、庭审旁听、实战训练等活动,切实提高广大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法律水平。
(二十)市民政局
1.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
2.协助司法部门指导基层依托当地文化礼堂、宗祠、学校及健身苑点等公共场所,加强农村法治阵地建设。
3.推动落实“五民主三公开”(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协商,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4.会同市司法局组织实施《温州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二十一)市司法局
1.实施普法责任制全覆盖。发布市直单位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普法责任制年度履职报告评议。
2.围绕重点工作、重点对象开展法治宣传。会同组织部门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组织2019年度宪法法律知识考试。根据全市“七五”普法规划,会同教育部门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3.构建共赢共治、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社会大普法格局。培育一批公益性普法社会组织和普法工作室。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组织法治文艺活动,打造一批温州法治文化品牌。
4.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法治乡镇(街道)创建(试点)工作。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推进全国、省级和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
5.深化“宪法进万家”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学习宣传活动。加强宪法文化阵地建设,按照“部门有特点、行业有亮点、一县一品”原则,推进宪法主题公园、场馆建设。
6.加强融媒体普法。探索依托微信、抖音、澎湃等新媒体平台,运用实时发布、网络直播、趣味互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提升我市普法宣传的活跃度和传唱度。落实公益媒体普法责任,督促各新闻媒体落实《关于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公益普法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
7.完善“以案释法”工作平台,深入开展编案例、学案例、用案例工作。
(二十二)市人力社保局
1.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2. 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3.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法治知识竞赛活动,增强全系统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人力社保领域政策法规知晓度、参与度。
(二十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促进自然资源规划普法全覆盖,建立“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格局。
2.结合“国家宪法日”“全国土地日”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日系列活动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
3.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公务员各类学法用法学习培训活动。
4.提升机关法治文化氛围,结合现行最新生效法律法规主题宣传学习,做好《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法治宣传和学习。
(二十四)市生态环境局
1.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2.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务会议,加强“环境违法案例指导”,公开发布典型案例,定期公布全市环境违法行政案件。
3.结合“六五”环境日、浙江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会同有关部门针对企业和公众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十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全面落实学法用法制度,重点做好《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温州市危险住宅处置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2. 依托“三服务”活动,加强对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普法宣传工作,重点进行维护合法权益、开展安全生产和降低企业法律风险方面的普法宣传和服务。
3.结合“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时间节点,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建筑工程安全及质量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二十六)市交通运输局
1. 积极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理念,认真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宣传教育活动。
2. 在交通工程建设工地、公路沿线、港口、码头、客货运站场,认真组织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3. 按照上级交通行政部门和普法办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交通与法同行”和“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4. 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行动,通过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行政执法评议等多种形式,提升全系统综合执法队伍法治素养。
(二十七)市水利局
1.对标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积极完善和改进水行政管理各项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新任、一线水利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全系统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2.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时间节点,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大力宣传《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
3.组织青年志愿者进机关、社区、学校、家庭、企业、农村,大力宣传与水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4.收集整理汇编典型案例, “以案释法”微信发布推广。
(二十八)市农业农村局
1.聚焦我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重点做好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
2.完善发展党领导下“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机制,全面推进善治村建设。
3.围绕农业农村主体培育,通过开展法律培训、结对帮扶、法律咨询等方式,宣传普及农业法律法规知识,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帮扶服务。
4.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浙江省实施
5.结合农业“绿剑”系列执法行动,把农业普法宣传融入执法全过程。利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现身说法,发挥其规范、预防与普法教育功能。
(二十九)市商务局
1.继续开展“法律服务月”活动,为全市企业提供贸易摩擦应对建议和法律咨询、服务。
2.围绕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等国家战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3.围绕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及稳外贸、促消费等商务重点工作,开展商务领域法律政策解读和宣讲。
4.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面向基层主管部门开展审批、监管业务相关的法律培训。
(三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1.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广电和旅游服务体系,拓展农村文化礼堂、图书馆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法治宣传功能,开展宪法进宾馆活动。
2.加强法治文艺作品创作与展演,将法治元素融入艺术创作,将法治节目纳入送戏下乡。
3.建立健全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法治意识。
4.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制度,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三十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结合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公平性审查和当前县域医共体建设任务等,大力宣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结合各类卫生健康主题宣传周(日),大力宣传涉本系统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十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结合“最美退役军人”“双拥模范城创建”等宣传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系列论述精神,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2.充分发挥广大基层党组织的“堡垒”作用,加强针对退役军人党员群体的普法教育,引导退役军人自觉遵纪守法。
3.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大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自觉崇尚、学习、捍卫英雄烈士。
4.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大力普及《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十三)市应急管理局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
2.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浙江省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结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和“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时间节点,深入社区、学校、商场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法律法规。
4.做好重大典型事故案件梳理和以案释法学习宣传。
(三十四)市审计局
1.以全系统实施“四大板块”“五大工程”为契机,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依法审计工作水平。
2.结合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大力宣传《浙江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办法》。
3.积极开展本系统以案释法工作,发挥典型案例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与审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三十五)市国资委
1.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方针,开展国资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提升全系统依法监管水平。
2.结合市委市政府对国资企业改革的最新部署,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对依法治企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推动国有企业依法治理水平。
3.组织开展风险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防控意识。
(三十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结合“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三服务”工作,根据民营企业发展需要,开展“宪法法律进民企”系列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2.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推进市场监管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推行法律顾问等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
4.不断深化民营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等的法治宣传教育。
5.利用市场监管网站、“红盾矩阵”微信平台、工商联连等新媒介,向社会不定期推送法律法规及案例警示,加强对法律法规宣传的力度。
(三十七)市金融办
1.结合“防范金融风险”主题教育,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2.开展以“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设计制作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创新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多种渠道、多种载体,扩大宣传覆盖面。
3.在道德馆临展厅举办金融风险宣传教育图片展活动,组织各类地方金融组织负责人参观学习,弘扬传统文化,践行诚信金融。
4.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金融普法宣传活动,突出对互联网金融知识的普及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引导教育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三十八)市统计局
1.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全系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教育。
2.在统计专业会议或培训会议上重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知识。
3.利用国家宪法日、中国统计开放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通过组织征文活动、参加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三十九)市人防办
1.举办人民防空法治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2.结合“三服务”活动,开展人防法规政策解读,指导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3.结合行业整治,面向重点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编制面向领导干部、学生、城市居民的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读本。
(四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1.深化《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3.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以案释法、就案普法,在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四十一)市投资促进局
1. 积极开展营商环境和投资促进政策宣传,利用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及时开展相关主题宣传活动。
2.加强温州异地商会和在外温州商会的法律宣传,开展送法进商会活动。
(四十二)市财政局
1.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与财政业务相关法律法规。
2.面向预算单位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在财政干部轮训、业务培训中安排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3.确保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54个财政普法项目,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4.落实“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和局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编印《学法手册》,组织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赴法院旁听诉讼,编写典型案例,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
(四十三)市妇联
1.利用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多形式、多载体、多渠道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深化“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开展送法“进村(社区)、进家庭、到身边”活动,在反家庭暴力、家庭禁毒、家庭反邪教等工作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四十四)市总工会
1.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遵法守法•携手筑梦”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
2.以工会干部上岗培训和新任工会主席培训等为契机,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3.结合“温州无欠薪”行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上岗、知识更新培训等,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和《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4.大力宣传《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
(四十五)团市委
1.深化开展防范传销诈骗、网络犯罪、校园欺凌、反恐防恐、吸毒等问题的法治宣传主题教育。
2.协助职能部门加强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法治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多元化、制度化。
3.会同市司法局利用新媒体,深入开展符合青少年特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4. 利用“亲青帮”等平台加强宪法等法治宣传教育,建好用活“亲情帮”网上依法维权平台。
(四十六)温州日报报业集团
1.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新时代网络新闻舆论工作的讲话,切实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2.在技术部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
3.针对集团所属各经营单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工作。
(四十七)温州广电集团
1.认真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全媒体优势,依托《温州新闻联播》《闲事婆与和事佬》等一系列品牌栏目,突出“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报道。
2.结合集团事业产业发展重点及相关需求,通过举办版权类培训讲座、专题研讨会,开展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教育培训。
3.加强集团员工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结合日常法律咨询、纠纷案件办理和合法性审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以案说法、专题讲座培训等方式,做好集团干部职工法律常识学习教育工作和专职法务干部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