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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建设防雷检测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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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本级功能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龙港质安站、站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物防雷跟踪检测工作明确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的内容,依据相关防雷规范,结合温州实际情况,请各单位(科室)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一、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具备气象主管机构核发的防雷装置检测相应资质。检测人员应具有防雷检测资格证或通过防雷检测能力认定,现场检测人员不应少于两名。 二、检测所用的接地电阻测试仪等主要仪器设备应经法定检验机构检定、校准或经实验室间比对,并处于有效期内。 三、防雷装置施工检测应按建筑物单体出具原始记录及竣工检测报告。 四、施工跟踪检测应依据审图通过的施工图纸,原始记录应由检测人员在检测过程中及时填写,记录内容真实完整,且由检测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人员签字确认。雨天不应开展检测。 五、施工跟踪检测环节必须包括整个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基础层检测、屋面层检测和首层均压环防侧击雷检测。 六、基础层检测内容包括:接地体、引下线或接地线的材料规格、连接方式与工艺质量、利用数量,标识是否清楚,是否按照设计施工图设置;检查建筑物预留接地端子材料规格、连接方式与工艺质量,标识是否清楚,是否按照设计施工图设置。测试接地电阻值,测试位置不应少于2处,并绘图标注。 七、屋面层检测内容包括:引下线或预留接地端子、接闪器及其连接导体的材料规格、连接方式与工艺质量、数量,标识是否清楚,是否按照设计施工图设置,并应检查接闪网格尺寸。 八、首层均压环防侧击雷检测内容包括:引下线、预留接地端子、防侧击接闪带材料及其幕墙接地预留设置的规格、连接方式与工艺质量、数量,标识是否清楚,是否按照设计施工图设置。 九、对检测结果的综合评定,应注明是否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并明确评定结果(合格或不合格)。所有检测项目不应出现“无法检测”或“无法评定”的情况。 十、检查“防雷检测报告”时应核查检测单位的资质。 十一、检查中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或个人可转由防雷资质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附件2:
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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