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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温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诉建议平台的通知
时间:2017-07-17 10:09:00 来源:市住建委 字号:[ ]

                                                    温住建办〔2017〕31号
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住建局、市政园林局(市政环保局)、城管办,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的推进“大建大美”,提升温州城市建设品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安全监管工作,便于社会群众的监督和投诉,督促企业各方主体有效落实安全责任,提升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我委决定设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诉建议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行使用工程二维码
    2014年,我委在市本级在建工程中试点推行悬挂二维码标识牌工作,从几年来工作运行情况来看,二维码牌悬挂后提高了群众监督效率,取得了良好效果。下阶段,我委将在市本级在建工程项目中全面予以实行,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并将在建工程悬挂二维码标识牌作为日常安全监管和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工程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及相关手续后,各地建设安监部门将中标工程名称、面积、造价等数据录入到智慧安监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安监平台),生成工程二维码。各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在安装二维码标识牌时必须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1、工程二维码由智慧安监综合管理系统从建立工程项目信息后自动生成,企业、项目部账号登录智慧安监系统后,在项目管理、在建项目中可以查看二维码信息。企业、项目部可以下载二维码图片并打印,二维码标识牌的尺寸为40×60cm,固定要牢靠,建议采用有机板制作二维码标志牌。
    2、二维码标志牌必须安装工地主要进出大门的门柱上,安装高度控制在1.8m至2.0m左右,每个大门门柱上均要安装标志牌。
    3、工地项目部定期对二维码标志牌进行检查,发现有破损或被盗的,应及时修复或重做。
    二、投诉件处理方式
    1、投诉方式。市民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在建工程门口的二维码标识牌,可以进一步获取工地信息,登录投诉建议平台,并可以发起投诉(实名或匿名)、举报现场存在相关的问题。投诉信息提交到安监平台,会有专人跟进处理。市民可以访问我委网站或关注“温州住建”微信公众号查询并查看投诉处理结果。
    2、处理方式。一是市本级建筑工程的投诉问题,由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受理,将处理意见回复投诉人;二是各地建筑工程的投诉问题,由工程所在地建设安监部门负责处理,将处理意见回复投诉人,并将处理意见反馈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施工安全投诉建议平台的启用运行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确定本地在建工程投诉受理部门,联系人和投诉电话,并及时与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联系。
    (二)认真落实,完善管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照市本级项目悬挂二维码标志牌工作,在本地在建工程项目中逐步推行悬挂二维码标志牌制度。各施工单位、在建工程项目部认真落实悬挂二维码标志牌工作,并在民工进场时,有效告知民工安全投诉平台使用事项,使工人能借助投诉平台依法维权。
    联系人: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信息科林炼,联系电话:88839720,QQ:185348983。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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