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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5/2017-03060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7-03-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住建委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7-06-14 14:37 来源:温州市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市住建委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三大转型”、打造“三个城市”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开展“大拆大整”专项行动要求,强力破难攻坚,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推进城市建设和建设行业发展转型,各项年度任务目标圆满完成。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城市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是城中村改造势如破竹。新一轮城中村改造启动以来,已完成行政村整村签约、拆除30个,累计完成签约23002户、腾空22604户、拆除21585户、343万平方米。2016年市政府下达市区33个村(区块)9042户的攻坚计划,完成签约13972户、为任务数的154.52%,旧房腾空13971户、为任务数的154.51%,旧房拆除13326户、为任务数的147.38%。2016年,全市完成城中村改造签约46125户,旧房拆除40250户,新开工安置房项目48个、23412套、371万平方米。

  二是治水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建成市区西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主体工程,中心片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进展顺利。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2座、开工16座。全市建成城镇污水一、二级管网460公里,为任务数的170%。启动市区截污纳管项目98个、完成70个。永强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建成投用,新增日处理能力1200吨。西向生态填埋场完成土建验收。进一步加强保供水、抓节水、排涝水设施建设,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三是城市道路设施建设成效明显。市区建成瓯海大道东延和机场枢纽、瓯海大道西延、文昌路、104国道(瓯海大道-南湖路)拓宽改造工程等65条道路,总长约63.2公里。市区开工建设停车泊位6.67万个(其中公共停车位7753个),为年度任务的133.4%(公共停车位155.1%),建成停车泊位5.15万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7771个)为年度任务的171.7%(公共停车位259%)。

  四是道路综合整治取得初步效果。基本完成市区瓯海大道等8条道路的综合整治,总长度达59.69公里、总投资达15.5亿元,大大提高了道路的通行性、舒适性和景观性。完成4条、总长10.3公里的110KV及以上架空电线地埋主管沟土建工程,开工及续建蒲州至温州电厂等4条220KV、上田至杨府山等3条、总长31.1公里的110KV地埋管沟(或综合管廊)工程,;完成汤家桥路、香源路等18条、总长73.3公里道路的沿线地埋主管沟土建工程。

  (二)城乡住房保障取得新成效

  一是危旧房治理全面铺开。组织开展城乡住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强力推进城乡危旧住房治理改造,“危改”工作呈现明显提速提效局面。城镇危旧房方面,已完成C、D级危房治理4423幢,完成年度任务的134%,完成三年改造治理任务数的81%。农村危旧房方面,完成排查1654175户,其中排查后鉴定为C级危房11519户(其中已治理2526户),发现疑似D级危房16417户,腾空14957户(其中拆除5598户),鉴定为D级的危房全面落实“五个一律”措施,为2017年全面铺开改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公租房保障力度不断加大。深入实施“市场提供房源、政府补贴租金”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新模式,出台《温州市区稳定就业新居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暂行办法》,有效地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市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工作转为日常化受理。2016年新增3711户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755位新就业大学毕业生保障对象,为年度任务的178.64%,自2014年到2016年12月底,市区累计已实施公租房保障房对象10963户(人)。

  三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现提速。2016年,全市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中村改造安置房)25639套,为任务数的111.47%;基本建成28855套,为任务数的240%,竣工23008套,为任务数的230%;交付使用15363套,为任务数的192.04%。全市2015年底前开工建设的公租房(廉租房),已完成分配100803套。

  四是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强力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完成11101户,超额完成任务。深入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成功申报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试点23个,通过验收17个,总计已有64个村(其中国家级1个)通过验收。处于建设阶段的还有37个村。2个传统村落(永嘉苍坡村、苍南鲸头村)列入中央财政支持第三批项目,前三批9个传统村落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已全部到位,入选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11个。

  (三)建设行业得到新发展

  一是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房地产政策研究,落实房地产分析制度,紧紧依靠把控土地出让这个闸门,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房地产市场呈现“四升一降”的良好态势,完成房地产投资902亿元,同比增长17.7%,增速全省排名第一。完成商品房销售721.6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7.3%。实现房地产地税收入103.51亿元,同比增长14.80%,占全部地税收入的35.2%。商品住宅价格稳中有升,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环比上涨幅度在0.0至1.6个百分点,同比上涨幅度在2.4至5.0个百分点;全市新建商品住宅均价为1.43万元/㎡,同比上升3.42%,其中市区新建商品住宅均价为2.03万元/㎡,同比上升11.78%。库存去化效果明显,全市商品住宅在售面积消化周期为8.11个月,其中市区为5.22个月,较2015年末分别下降了7.42个月和2.73个月。

  二是建筑业转型发展不断加快。深入落实扶持建筑业发展政策,建立全市统一开放建筑市场,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开展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实行履约保函额度浮动机制,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行动,切实加强平安标化工地建设,建筑市场秩序不断优化。全市完成建筑业产值1550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增速居全省第二位。大力推进建筑工业化和工业化基地建设,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项目100.55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装配式建筑住宅和公共建筑项目(不含场馆)32.84万平方米。晋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1家,会展三期等3个项目获国家级优质工程鲁班杯。

  三是勘察设计业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利用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质量实时监控和日常监管,加强市外企业监管,建立企业和人员数据库,有效打击挂靠、代签等违规行为。按照《温州市建设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把设计企业信用和招投标挂钩,实现市场和现场联动。勘察设计营业收入达到11.9亿元,同比增长13%。出台《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竞选实施意见》,鼓励勘察设计企业创优夺标,共获18个工程综合奖,10个工程专项奖,均占全省12.3%。

  四是物业服务业发展水平稳步提高。完成《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统筹解决物业行业相关问题。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卫生脏乱”整治专项行动和首届“温州好管家、好家园、最美物业人”评选活动。进一步扩大物业服务管理覆盖面,全市管理物业项目1536个,建筑面积6852.25万平方米,全年营业收入12.1亿元,同比增长18.6%。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1.597亿元,使用(划拨)2995万元。

  (四)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

  一是认真抓好机关党的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解决“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坚持办好“力学讲堂”和“道德讲堂”等学习品牌,委党委书记带头讲课,委党委成员积极参加讲课,不断深化理论学习,营造机关浓厚的学习氛围。深化“五星”争创、“红色细胞工程”、“五型”机关创建,将党建工作纳入部门考核体系,落实基层党建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做好工会、妇女、共青团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机关队伍凝聚力。

  二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一岗双责”、“三书两报告”和“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等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不定期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廉政约谈、谈心提醒教育,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到主管领导、处室和单位,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面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充实机关纪委力量,健全委属单位纪检工作组织构架,为纪检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举办党风廉政教育主题报告会4次,组织观看《永远在路上》等反腐倡廉教育片,组织开展监狱警示教育,不断绷紧干部的廉政弦。实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信息采集扩面工作,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个人廉政承诺,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实行公款竞争性存放,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等1.25亿元公款实行竞争性存放管理。成立委财务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委属单位财务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副科以上干部违规拥有农商银行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证券)专项自查。认真组织开展违纪案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指导委属单位加强对党纪政务处分人员的管理。

  三是突出抓好作风效能建设。认真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严肃查找“四风”问题,扎实开展整改。开展“三问住建干部”大讨论,深入实施简政放权,全面落实“五单一网”建设任务,深化网上审批应用,实现行政审批提速提效。密集开展正风肃纪检查,纠正作风问题28人次。全面深化“万人双评议”活动,制定36项整改措施逐一落实,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委系统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升。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在干部提拔、交流中能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事,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学法各项要求,开展集体学法活动8次。完成《物业管理条例》地方立法工作。制定《关于印发温州市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竞选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政策性和技术性文件,为推进城市建设工作提供有效的政策依据。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实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共办结案件9件,行政处罚组织和个人11家(人)。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办理行政复议8件,行政诉讼45件。所有案件的应诉、答复工作均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积极认真做好举证工作,按时办结率100%。

  五是全面加强平安综治维稳工作。完善平安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委系统平安维稳综治联席会议,加强委系统应急值守和应急队伍备勤管理,组织委系统应急队伍参与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和抗台救灾援助工作。全面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地毯式排查,全市范围内累计检查工地近万个(次),发现整改问题2万余条,组织约谈会70余次。全面铺开在建工地工人二代身份证实名制认证和工地留宿人员实名登记工作,实现实名登记全覆盖。妥善应对拆迁安置和经租遗留问题,积极化解建筑工地劳资纠纷、房地产市场非理性维权等矛盾,并结合“两代表一委员”提案建议、市长热线和主任信箱投诉件的办理,回应群众诉求,办理建议提案140件,办理各类信访984件,其中接待来访196批次(经租户集体重复访116批次、2476人次),维护了委系统的和谐稳定。

  六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把职能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紧密地联系起来,将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督促委系统党员干部讲党性、敢担当,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组织开展网评员培训和实战演习,提升舆情应对能力,每日定时监测网上网下舆情,在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有效处理舆情86起。与温州网、温州日报合作,办好住建微信号、微博号和温州建设报,拓展宣传平台,及时报道住建委各项工作举措和成效。

  二、2017年工作计划

  (一)着力推进城市有机更新

  一是扎实推进“大拆大整”行动。根据全省开展“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专项行动和市委、市政府“大拆大整”专项行动部署,全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城乡危旧房改造治理工作。完成市区55个城中村(行政村)的整村签约、实施改造2.4万户以上。全市计划新开工安置房3.5万套(含货币安置)以上。全面完成5488幢、243.62万平方米城镇国有土地上的危旧住房治理改造任务。年底前完成农村自住D级危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C、D级危房的治理改造。二是推进市区主要道路综合整治。以“交通顺畅、环境优美、设施完善、拆除违章、管线入地、立面更新、文化挖掘”为主要内容,牵头实施11条城市主要道路整治提升工程,总长度43.4公里,有效提升城市形象。三是推进市政架空线路地埋改造。完成商务-舜岙、上田-蒲州等12条110KV及以上架空电线通道改造,改造架空通道长度46.5公里;结合综合管廊工程和城市道路综合整治,重点完成文昌路、温州大道、宁波路等10条道路沿线架空电线及市政通信线路“上改下”工程。

  (二)着力推进城市道路设施建设

  一是发展城市快速路。续建滨海大道北段、七都北汊桥,争取沿江快速路局部开工,继续做好滨海大道快速路、市区-乐清快速路、温瑞大道南段快速路、金丽温高速市区段市政化改造等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二是提升城市主干路。建成温州大道东延(茅永路-龙江路)、宁波路二期、中兴大道延伸段等12条道路,共39.9公里;续建环山北路、环山东路、瓯江路西延等22条道路,共85.1公里;开工江湾路改造、龙霞路南延、瓯江路东延等15条道路,共41.3公里;开展牛岭路、茅永路改造、滨海二十一路等7条主干路的前期研究。三是优化城市路网体系。由各区(市级功能区)和市级投资集团根据片区开发、大拆大整、城中村改造等工作同步开展,计划建成35条,总长约20公里。重点推进与市域铁路S1线相衔接的40条道路建设。四是加快停车场库建设。通过加快公共停车场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扩容改造现有停车场、结合地块增设停车场、利用闲置储备用地和闲置空地滚动建设临时停车场等方式,建成专用停车位45000个,其中公共停车位4500个。其中,市区完成旧住宅小区(含片区)停车改造30个,新增泊位1300个。五是加快城市管廊建设。建成中兴大道和文昌路二期综合管廊工程,总长约3.9公里。

  (三)着力推进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突出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和管网建设,年内完成17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全市建成一、二级污水管网280公里,全面完成市区98个截污纳管工程。继续加大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市区西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用,中心片污水处理厂力争年底前实现2组通水调试目标,确保“十三五”期间市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满足需求。启动中心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推进我市节水型城市创建。二是加快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西向生态填埋场建成投用,解决市区灰飞和生活垃圾应急填埋难题。建成临江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按照新的环保排放标准,逐步启动永强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临江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三是加快供水设施建设。加快西向水厂输配水干线工程,开工建设石鼓山水厂一期工程,大力推进供水管网建设和改造,保证源水和清水联网安全,降低漏损率。四是加快燃气设施建设。以提高天然气管网覆盖率和管道燃气气化率为目标,加大天然气输配工程建设,完成西向门站,续建天长岭隧洞工程,开工建设郭溪综合站,建成天然气管网40公里,确保年内实现市区天然气管网覆盖率达70%,管道燃气气化率达45%以上的目标。五是加快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完成低洼积水点改造10处,出水口整治10处,管道疏通600公里;开展市区11座下穿铁路雨水泵站提升扩能改造;结合2017年市、区两级城市道路综合整治计划(道路总长约130公里)同步推进排水管网改造,全面恢复并提升现有排水设施能力。

  (四)着力推进人文城乡建设

  一是全面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突出抓好地面保洁、保持水体清洁、创建卫生乡镇三大核心任务,切实解决我市小城镇垃圾乱扔、污水乱排等突出问题。全面治理道乱占、车乱开、摊乱摆、房乱建、线乱拉等“五大乱象”,着力解决城镇“赤膊墙”、蓝色屋面、背包式太阳能等问题,有效提升小城镇环境形象。二是加强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继续推进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实施和评估工作,加大景区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继续推进全市风景名胜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大罗山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工作。三是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启动16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和11个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深入推进农房设计落地试点工作。

  (五)着力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市区新增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2200户,其中租赁补贴1500户,全面实施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二是推进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全市开工安置房3.5万套,竣工1.2万套,交付0.8万套。其中市区开工安置房1.86万套,竣工0.78万套,交付0.54万套。三是全面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完成3500户,全面落实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任务。制定农村自建房管理方面的实施办法,从村庄建设规划、用地选址审批、勘察设计管理、施工技术指导、竣工验收管理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对农村自建房屋行为进行规范,提高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六)着力推进建筑业现代化

  一是全面实施设计竞选制度。对重点区域的城市设计和亮点区块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设计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地市地标性的重要建筑等的方案设计,通过邀请国内外优秀设计单位参加竞选,推选出优秀的设计作品,提高建筑设计水平。二是推进市场秩序整顿。健全全市统一信用评价体系,加强信用评价成果应用,加快招投标信息系统建设,联合公安和检察院对围标、串标和挂靠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规范招投标行为。创新招投标机制,让更多一流企业进入温州市场,提升建筑工程实施水平。三是大力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新型建造方式,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基地建设,积极研发适合工业化生产及项目建设的实用技术,促进建筑业现代化。四是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以推动绿色建筑发展为重点,在国家机关办公和1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中率先强制推广,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开展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示范,全面提升建筑节能工作的层次和新型城镇化的水平。

  (七)着力推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积极挖掘住房需求。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安置方式,出台《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研究制定《关于温州市区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的补充意见》,加大货币补偿市场化安置力度,引导被征收人根据自身条件和需求自由选择,满足多样化的居住需求。加快城市规划和建设,通过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降低生活成本,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调整人才落户、住房补贴等政策,提升中心城区吸引力,促进外地人在温购房。二是坚持土地有序供应。科学制定和严格执行年度住宅用地出让计划,合理把握住宅用地出让规模、节奏和布局。加大中小户型住房供应,逐步建立适合低、中、高档不同层次、不同区域购房群体的住房需求体系,防止均价过快上涨。三是加强市场联动监管。强化对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宣传广告、价格备案、工程质量等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加大违法违规查处力度,加强舆论正面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