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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至15日,温州市2017年第五期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培训工作圆满结束,本期共有1339位学员参加培训考核,截至目前我校共开展了“三类人员”培训考核6356人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为使参加理论考试的学员取得较好成绩,我校培训处合理制定培训计划,根据培训人员的不同类别突出培训重点,确保每期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提高了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对保障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