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一、2012年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市住建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六城联创”和“破难攻坚大行动”要求,以新型城市化为龙头,以统筹项目实施为抓手,以优化政策环境为重点,着力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服务建设各行业转型升级,全市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投资超1300亿元,完成建筑业总产值超900亿元,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着力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一是全面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牵头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四策合一”政策体系,统一市区城中村改造、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和工程建设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标准,并将三类安置房项目作为“政策支持性住房”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内容,给予用地保障、政府投入、信贷支持和税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全市完成农房改造13.8万户,为任务数的123%,完成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9166户,为任务数的115%,追加农村危房改造计划14708户,为全省计划数的45%。市区开工城中村改造安置房600万㎡,为任务数的150%;拆除旧房260万㎡,为任务数的145%。全市开工保障性住房12187套,为任务数的131%;竣工5082套,为任务数的111%。实施进度名列全省前茅。全市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450亿元。
二是全面完成市区“安置提速”行动任务。牵头开展市区“安置提速”专项行动,按照“三年完成住宅安置8303户、营业房安置3817户”的目标,督促各责任单位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加快项目建设,创新安置办法,市区拆迁安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开工安置房项目73.7万㎡,为任务数的147%;竣工65.4万㎡,为任务数的130%,完成安置房建设投资45亿元。完成市区安置房交钥匙6391套,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办理安置房权证10564套,为任务数的211%。
三是全面完成住房公积金增效任务。不断加大扩面工作力度,全市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2.7万人,为年度计划的134.3%。通过科学管理、稳健运作,公积金效用继续提高,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58.33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06%;归集余额190.24亿元,增长21.2%;实现业务收入8.15亿元,增值收益3.77亿元;全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5.48万人,提取金额25.06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36.7%。获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试点城市,计提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8亿元。
(二)着力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推进城市道路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了“建环线、打卡口、接断路”专项行动,开工宁波路二期等11条主干道路,建成七都大桥南汊桥等7条主干道路;贯通小南路北段等23条瓶颈道路,开工104国道牛山北路等43条瓶颈道路;开工并完成江滨西路与广化路交叉口等7个交通卡口拓宽工程;开工新城大道客运站等8条过街通道工程,其中完成4条。城市道路外部成环、内部成网进程加快推进,有效疏通城区内“微循环系统”,城市道路功能不断得到完善。
二是推进市区停车设施建设。牵头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公共停车位建设,开工5808个,为任务数的114%,建成3635个,为任务数的155%。招商引资项目-时代广场停车场已进场施工。牵头推进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外错时开放停车位2400个。
三是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组织开展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和建设前期研究工作,成功签订温州大道地下商业街项目的招商意向协议,并积极联系相关部门,为项目前期审批工作创造良好环境,项目将于今年开工建设。
四是推进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并指导实施全市污水、污泥、垃圾处置设施3年建设计划和联保办法,全力督促生态设施项目建设,中心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等一批项目加快实施,永嘉垃圾焚烧发电厂等一批设施建成投用,全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6万吨,新增污泥日处理能力290吨,新增垃圾日处理能力2300吨,完成生态设施建设投资10亿元。
五是推进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省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全面完成并通过验收,全市各风景名胜区多元投入资金9.3亿元用于生态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雁荡山大型游人集散中心等一批重点基础服务设施加快实施,景区品位有效提升,有力地促进了景区旅游经济发展。全市风景名胜区接待游客达2680万人次,同比增长18%,风景区门票收入2.5亿元,同比增长35%,风景旅游总收入176亿元,同比增长17%。
(三)着力加快建设行业转型升级
一是建筑业保持快速健康增长。制定出台促进建筑业振兴政策文件,实行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制度,扶持企业集聚发展实力。建成投用质监信息系统和施工图审查监管信息系统,推行网上招标管理、诚信保证金和企业信息卡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氛围。建筑业继续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可望超945亿元,同比增长21.85%,增幅居全省第二位。全市创施工、勘察设计优质工程126项;“标化工地”创建率保持100%,达标率上升至90%。
二是绿色节能建筑发展迅速。全面实施新建建筑节能监管,新建建筑设计、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分别达到100%和98%。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和节能改造,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设计阶段12层以下住宅太阳能光热应用执行率达90%以上。新增节能建筑1962万㎡,形成年节约50.4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8万㎡,组织实施各类示范工程14项、103万㎡。
三是房地产业发展趋于理性。研究制定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房地产市场监测监控力度,积极协助房地产企业解决融资难等问题,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全市商品房交易19871套、250.16万㎡,同比增加 79.34%和 89.54%,存量房交易27245套、462.85万㎡,同比增加23.12%和24.66%,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逐步得到释放。商品房价格降幅明显并趋于稳定,呈现合理回归态势。房地产开发投资保持平稳增长,预计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780亿元,同比增长15%。
(四)着力加强系统行风政风建设
一是机关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创新实施施工许可证分阶段审批;小型项目、地下管网和既有工程改造提升项目“半年一备案”;民生工程“有责任承诺、无责任盖章”等一列审批制度,为各类城建项目加快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选派大批技术骨干常驻重大项目和市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施工现场,推进项目实施,一批项目建设进度明显加快,会展中心三期当年开工、当年交付的目标即将按时完成,温州附一医新院已经全面开诊。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讲,开办城中村改造工作培训5期、农村建筑工匠培训9期(2000余人参加),为各地加快农房改造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组织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加大对建设行业各类企业的帮扶力度,确保行业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二是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切实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制度创新,牵头制定《温州市城建项目前期研究和储备管理办法》、《温州市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办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为开展城建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前期研究和建设管理等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按照“五个凡是”要求,下放施工图审查、物业管理等审批事权32项,将审批事项压缩到41项,并进一步简化手续,优化流程,行政审批服务再提速10%。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明确违法行为界定、处罚依据和幅度,接受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200余次,大检查6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4件。认真做好行政争议化解,完成行政复议5件、行政诉讼71件。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不稳定因素,办理各类信访314件。全面完成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办理人大建议49件、政协提案74件。
三是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工地活动,举办多种形式的廉政主题教育,针对关键岗位、部门制定防控措施,建立中层以上干部个人廉政风险预警信息档案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三阶段考核制度,推进实施住房保障、房屋征收、产权办理等12项阳光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面向社会聘请行风监督员,制定机关不良作风追责办法,定期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明察暗访,从严处理“小鬼难缠”现象,督促基层站所开展“满意度”的建设,不断提高系统行风建设水平。
二、2013年工作计划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攻坚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两会精神,以“着力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加快推进‘1650’大都市建设”为首要任务,注重城乡统筹、注重生态建设、注重改善民生,积极谋划事关温州城市转型的“大项目”,全力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环境、拓展发展空间、促进投资增长,努力开创温州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按照市委、市政府“优环境强投入,抓统筹攻改革,推创新促转型,筑和谐惠民生”的工作总基调和推进新型城市化、加快大都市建设的总目标,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落实城乡统筹综合改革任务,加快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将农房改造集聚和城中村改造作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认真做好项目实施计划统筹,确保新开工城镇保障房项目2000万㎡,新增农房改造集聚率5%以上。其中,按照“3年基本完成、5年全面完成”的目标要求,结合“重点功能区块建设、重点工程建设、重点河道和城市道路整治”,全面铺开市区城中村改造,新开工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68个、780万㎡。一是强化政策创新。推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四策合一”,牵头制定跨区域农房改造集聚的指导意见,出台与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和城中村改造相适应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协调各地安置补偿办法制定工作,抓紧落实用地保障、政府投入、信贷支持、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环境。二是强化规划引领。指导各地加快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中长期规划的修编工作,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城市住宅区建设紧密结合,按照“大项目”要求进行布局,同步规划市政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及产业和社会发展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核心区域的集聚功能,形成规模效应,增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吸引力,提高农民进城入镇的积极性,加快人口城镇化进程。三是强化要素支撑。认真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与用地计划的衔接,结合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土地整理增减挂钩等途径,落实用地指标。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库,用足用好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意向性协议,争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稳步推进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提高政府引导基金效用,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做强各级融资平台,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充足资金。通过加大一线人员培训力度、建立结对指导帮扶、试行拆征服务外包、实施项目总承包等方式,努力解决技术人才不足的问题。
(二)着力提升大都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构建生态型、国际性、现代化“1650”大都市目标,切实加大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政道路、公用设施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形成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的基础设施体系,促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拓展城市空间,优化城市环境,有效增强大都市的集聚辐射功能。一是完善城市道路网络。加快瓯江两岸、环大罗山和城市东部(龙湾中心区)、西部(瓯海中心区)的干线通道建设,开工瓯江路东延工程、温州大道东延工程18条主干道路,加强网络型组团间的道路通行能力。继续深化“打卡口、接断路”行动,推进城区自行车道建设,完善城市交通“微循环”系统。二是加快地下空间开发。以召开全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现场会为契机,抓紧出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1+X”政策体系,完成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现有地下空间利用普查,推进既有项目改造提升,谋划一批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地下商业、停车设施建设,确保开工地下空间利用项目4万㎡。开工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2个。三是加快停车设施建设。以地下停车设施建设为重点,引导各方面力量参与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确保市区开工公共停车泊位10000个、建成5000个。全面完成市区停车位清查工作,建成停车位信息系统建设,控制动态交通流量,促进排堵保畅,提高现有停车资源的利用率。四是推进生态设施建设。按照“三个百分百”要求,指导各地挖掘潜力、优化布局、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全面开工城镇污水、污泥和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基本建成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并按联保机制的要求确保一定的富余量,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提供充足的处理能力。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整治大会战,实施污水处理设施项目50个,新建污水干支管网160公里,实现“一城一网”体系,有效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
(三)切实加快转变升级步伐,努力促进建设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牢牢把握我市实施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和金融综合改革的历史机遇,着力优化建设行业发展环境,引导企业走“科技兴业、质量强业”之路,创新经营模式,调整产业结构,增强综合实力,有效扩大市场占有率,快速壮大行业经济规模,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一是实现建筑业跨越式发展。贯彻落实全省建筑业发展大会精神,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税收激励、市场治理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深化扶持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企业做大做强,保持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态势,力争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100亿元。进一步加大市场分析力度,深化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培育发展专业化的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加快形成产业结构优化、专业分工合理的建筑产业,实现建筑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以加强招投标市场监管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着力打造技术创新公共平台,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施工技术水平,打造结构安全、功能齐全、使用舒适的建筑产品。大力发展节能、绿色建筑,促进建筑领域节能减排,促进资源节约利用。进一步完善市场与现场联动机制,全面实施“标化工地”创建活动,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扬尘、噪音防治,减轻施工对城市环境的影响。二是保持房地产业的平稳运行。认真贯彻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建立差异化的住房供应体系,保持房地产产品的有序有量供应。继续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大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促进商品房供给结构合理调整,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力争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850亿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监测,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加强透明售房网的管理,将存量房交易纳入透明售房网,落实交易网签合同备案制度。加大对房地产经纪、评估、测绘等中介机构的规范化管理,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三是促进勘察设计业加快发展。推进设计集团的组建工作,引领勘察设计企业走集团化发展的道路,提升我市设计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完善“温州市勘察设计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信息采集的时效性、准确性。充实完善专家库结构,满足勘察设计市场需求。加大对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行为,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四是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加快推进物业服务业向提供健康、文化教育、居家生活等高层次、主动式增值服务的综合模式转变,建设“技术密集型、服务创新型”的现代物业服务业。进一步调整物业管理服务事权,建立物业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市、区县、街道(功能区)”三级物业管理体系,加强对现代物业服务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鼓励物业服务业企业重组兼并,着力发展一批现代物业服务业集成商。
(四)全面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力争提前完成“安置提速”任务
以加快实施“安置提速”专项行动为突破口,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和属地政府,着力破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历史遗留的积累性、瓶颈性难题,促进城市建设转型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快“安置提速”进度。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快安置房项目建设,确保竣工安置房项目40万平方米以上,为安置认购提供充足的房源。组织业务骨干,协助安置责任单位编制安置方案,增强方案权威性。严格按照安置方案,组织实施认购定位等程序,完成安置房交钥匙4000户。深入推行实物、货币、功能置换及营业房商场摊位包租等安置办法,化解难题,提高效率。二是加快权证办理进度。集中专门力量,安排专人跟踪负责,强化与相关部门、建设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快安置房前期手续的办理工作,为权证办理提供基础材料。积极开辟绿色通道,通过专场、夜场等服务方式,加快产权登记进度,力争全面完成相关历史遗留权证的办理工作。三是加大“拔钉破难”力度。坚持以“协商为主、强制为辅”的原则,做好协商谈判和政策解释工作,并完整记录协商情况,确保被拆迁人的基本利益不受损害。针对必须强制的对象,及时落实资金和周转房等要件,在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执行预案的基础上抓紧申请执行。进一步提高行政裁决效率,对材料齐全的2天内受理立案,事实清楚的20天内作出裁决,及时协助属地政府组织执行,为各类项目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不断强化资源保护与利用,促进风景名胜区事业可持续发展
按照“保护是核心、建设是关键、管理是保障”的要求,依法加强风景名胜区自然和人文资源保护,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全面提高风景名胜区品位,走协作发展道路,形成规模效应,发展景区旅游经济,推动风景名胜事业的健康发展。一是精心打造风景名胜品牌。充分发挥温州山水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以申报世界自然遗产为目标,指导雁荡山、楠溪江等景区实施保护性的建设,整合周边历史文化村落资源,全力改善景区基础条件,加强景区间的通道建设,形成一体化发展的品牌景区,带动其他景区的提升,全面提高我市风景名胜区的整体美誉度,促进风景名胜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协调发展。二是推进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参与历史文化村落摸底调查,挖掘具有文化价值的传统建筑,开展历史文化村落修缮建设技术研究,指导历史文化村落修缮建设。突出重点保护对象,争取专项资金投入改造建设,在延续古村落历史风貌的基础上,整治和完善村居基础设施,提升村居环境。加强风景名胜区与历史文化村落的整合,丰富景区人文资源,拓展景区旅游内容。三是全面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牢固树立“保护第一”的理念,坚持在规划的综合调控下,按照功能分区,进行保护、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完善景区管理信息系统,大力实施生态修复、水体治理工程,规范设立景区标志,加大景区内拆违力度,严厉打击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违法行为,保证风景名胜资源的永续利用。
三、大力推进系统行风政风建设
当前,温州正处于转型发展、赶超跨越的关键期,住建系统承担的任务十分繁重,我委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凝心聚力谋建设、破难攻坚促转型,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一)深化作风建设
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大兴求真务实的文风、会风和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集中时间精力,谋划实施事关温州城市转型发展的“大项目”。牵头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破难攻坚行动,对重点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办,全面推行“全员绩效考核”,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并通过媒体访谈等方式,主动听取“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社会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满意度。
(二)提高服务效能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激发干部创业热情,坚决破除阻碍城市建设发展的思想意识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规范化监管、亲情化服务”的工作模式。深入落实“五个凡是”要求,进一步梳理和下放审批事权,强化与事权承接单位的沟通,保证事权下放的顺利实施。开展行政审批电话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简化办事程序,不断提高审批效能,确保每个项目“快批、快上、快见效”。
(三)加强廉政建设
坚持以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强化领导干部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责任,确保“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对财务管理、基建工程、项目招标、物资采购等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起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大力推进房屋征收、权证办理和建筑市场监管等“十大阳光工程”建设,完善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制度,加大对执法行为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