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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工地安全防护用品检查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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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建安监[2009]2号 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监理企业、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府办《转发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和安全防护用品管理意见的通知》(温政办[2008]141号)和市建设局《温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和安全防护用品备案登记管理办法》(温建建[2008]356号)要求,我站于一月份对市管部分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抽查10个建筑工地,发现部分工程使用假冒伪劣的建筑安全防护用品,尤其是安全网和安全帽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直接危及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安全防护用品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合格。我站对部分建筑工地使用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抽样送检,送检的密目式安全网有: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顺发塑料编织厂生产的“顺发”牌密目式安全网、莆田市荔城区盛宝劳保用品厂生产的“盛宝” 牌密目式安全网、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西洙三联塑料编织厂生产的“延陵三联” 牌密目式安全网。经省安全生产技术检测检验中心检验,这三种送检产品在规格、构造、断裂强力、耐贯穿性、耐冲击性、阻燃性能等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为产品不合格。 (二)施工企业、项目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安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发放、使用、报废更换等管理制度,或者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而无认真贯彻落实,流于形式。 (三)采购把关不严,重价格轻质量的问题普遍存在。部分施工单位采购价低质次的安全防护产品,部分生产企业迎合这部分需求从而生产伪劣不合格产品,造成大量伪劣不合格产品在施工现场使用。 (四)一些施工单位对职工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常识教育。有些职工对所配发的防护用品不了解性能、无法有效使用,对自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不重视,工作时不正确佩戴或根本不使用。 二、 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对劳动防护用品重要性的认识,普遍增强施工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二)严格建筑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建筑安全防护用品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在温州市辖区内生产、销售建筑安全防护用品的企业必须持有关资料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中心建设局窗口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对生产、销售伪劣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不予备案,并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严厉打击;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使用、发放等环节的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在购买产品时,对产品的备案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等相关材料全面进行审查,相关材料纳入安全台账资料存放工地备查;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大对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力度。我站将继续开展安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抽样检测,杜绝不合格的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对使用伪劣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品的建筑工地在各级文明标化工地评审过程中实行“一票否决”, 对因不使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造成事故或伤害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〇〇九年二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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