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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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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住建发〔2012〕182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施工、监理企业: 目前,我市已进入盛夏酷暑季节和主汛期,高温、暴雨、雷电、台风天气逐渐增多,也是各类安全事故易发期和高发期。为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改善施工作业人员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全市建筑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充分认识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及防暑降温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作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和劳动保护工作。各单位应积极采取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相关保障措施,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灾害天气预报,早部署、早安排,确保安全。要完善、落实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交流信息、通报情况,掌握防灾抗灾主动权,确保一旦遇到突发情况,能够互相联动、妥善处置,保证夏季的生产安全。同时,各地各单位适时开展高温慰问活动。 二、改善环境,积极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1、各施工企业要加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为在高温条件下坚持施工的一线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和防暑药品,要保证现场茶水充足供应。要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通风降温,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满足防暑降温需要。 2、各施工企业要密切关注有关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适时调整夏季高温作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气温达到37℃及以上,停止一切露天作业。对不宜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要适当调整工作岗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要求执行工时制度,确保工人有必要的午休时间和充足的夜间休息时间,不得强令工人疲劳作业。 3、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避免因食物变质引发中毒事件。同时,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防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 4、各施工现场应保证宿舍通风良好,满足防暑降温要求,适当控制宿舍人员数量,要保证每个工人住宿空间在2㎡以上,施工现场的宿舍和食堂必须安装电扇,有条件的工地,应在宿舍安装空调。发生中暑情况,要迅速组织救治。 5、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高温季节施工,作业人员身体裸露部位较多,身体易出汗,极易造成触电事故,各施工现场应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加强日常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6、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在暴雨、台风等强对流天气来临前,要对办公室、宿舍等临时设施及工地周边的情况进行认真排查,严防因暴雨、大风、雷电对现场人员造成伤害,必要时要迁移临时设施,撤离现场人员。台风暴雨影响期间,一律停止施工作业。各项目部要严密监控重点部位的安全状况以及现场排水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加固措施,防止发生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现重大险情,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7、加强消防设施、器材、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仓库的检查和管理,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焊割作业前要事先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设置“接火斗”,防止火花和焊渣引起火灾事故,夜间一律不得在建筑施工的外脚手架附近进行焊割作业。 三、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各施工单位、项目部要针对夏季施工特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抓好隐患整改落实,要重点对可能受强风、暴雨、雷电等各类自然灾害影响的施工现场进行重点检查,对工作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的,将严肃处理。 四、做好高温期间的值班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发生险情或事故的应及时上报,我委值班电话:88869119,传真:88877507。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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