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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大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2-05-03 14:52:00 来源:市住建委 字号:[ ]

温住建发〔2012〕105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今年我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安全生产事故频发。2012年2月22日17时左右,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一在建工地施工现场,塔吊在顶升作业时发生倒塌,造成7人死亡、1人受伤;3月13日9时左右,杭政储出(2009)42号地块商业用房(五洲国际广场)工程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发生高处垫层块脱落砸中作业人员,造成一起2人死亡的物体打击事故。4月份以来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也异常严峻,已连续发生2起安全生产事故,死亡2人:4月1日上午10时左右,平阳鳌江的温州合力建设机械有限公司厂房钢构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4月19日龙湾区中心区温州金属大厦工程发生了一起塔吊倒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社会影响较大。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扭转当前安全生产不利局面,尤其是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杜绝起重机械设备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结合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设备安全及使用情况,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吊篮等建筑起重设备。

二、检查重点

(一)起重机械设备的内业资料检查

1、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设备历次升节作业资料及日常维修保养记录,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年限、运行记录、转场维保记录、交接班记录、定期保养检查情况;

2、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自查自纠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相关手续办理情况;

4、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塔吊转料平台搭设等专项施工方案编审情况;

5、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操作司机、指挥、司索工持证上岗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6、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前是否经过检测验收及二次检测验收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超使用年限且未作安全评估的情况,基础、顶升、附墙预埋是否有隐蔽验收等相关记录;

7、停工工地在工程复工前对起重机械的检查维修保养情况。

(二)机械设备的实体检查

1、塔吊基础的混凝土强度、预埋件等是否符合要求,塔吊附墙杆与建筑物间的附着锚固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擅自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附墙杆件,设备的质量安全是否符合要求,塔身的自由高度是否符合要求;

2、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落实情况;起重力矩限制器和最大起重量限制器等各种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3、施工电梯的地基、基础是否符合要求,附墙连接点间距、最低高度、附墙件安装是否符合要求,运行范围内有无障碍,各楼层平台通道是否牢固及出入口防护栏和防护门是否设置;

4、施工电梯的防坠安全器、超载限位器、门电联锁、停层装置联锁等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5、物料提升机刚性拉结、自由高度等是否符合要求,层间停靠、防坠落、门电联锁等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操作室视线是否良好,三级配电三级保护、TN-S系统是否齐全;

6、吊篮悬挑机构上的配重数量与固定情况,接零和漏电保护、避雷接地措施是否符合要求,钢丝绳与安全绳数量、磨损情况,超载限位器、安全锁是否有效。

三、检查方式及检查时间

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一阶段为施工、监理单位自查自纠。时间:2012年5月2日至5月9日。各施工、监理单位在完成自查自纠后,并将自查情况记录做好资料归档备查。

第二阶段为抽查。时间:5月10日至5月18日。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进行专项检查,针对上述检查内容并结合实际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为总结提高。时间:5月21日至6月5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完成检查后,及时总结,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将通报文件于6月6日前报温州市安监站。联系人:林炼;联系电话:88877508;电子邮箱:185348983@qq.com。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起重机械检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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