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5/2011-02662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1-03-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州市房管局、园林局、工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局(住建局)、市政园林局、风景旅游管理局:
为了贯彻《信访条例》精神,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经委党委研究,决定建立委信访工作领导包案责任制。现将有关包案职责通知如下:
一、主任郑锦春:负责全委信访事项的督促、落实,组织调处重大信访事项。分管委组织人事处在工作中引起信访事项的督促落实和组织调处工作。
二、副主任陈高鲁:负责委规划发展处、建筑业处、委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市政园林工程安全监督站)、市城市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站、委属企业在工作中引起信访事项的督促落实和组织调处工作。
三、副主任苏爱萍:负责房管局在工作中引起信访事项的督促落实和组织调处工作。
四、副主任罗宏图:负责委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市行政审批中心住建委窗口、委属市“四自”工程收费结算中心在工作引起信访事项的督促落实和组织调处工作。
五、副主任留红光:负责工务局在工作中引起信访事项的督促落实和组织调处工作。
六、副主任戚永根:负责委办公室、风景名胜处在工作引起信访事项的督促落实和组织调处工作。
七、副主任赵文斌:负责园林局在工作中引起信访事项的督促落实和组织调处工作。
八、副主任倪忠礼:负责委宣传教育处(职改办)、综合稽查处,委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城乡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市马鞍池公园建设办公室在工作中引起信访事项的督促落实和组织调处工作。
九、纪委书记章万真:协助主任分管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委监察室、信访室在工作中引起信访案件的组织调处工作。
十、总工杨毅:负责委建筑节能和科技设计处(总工室)、城乡建设处(市农房改造办),委属市城建设计院、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处(市发展新型墙村办公室)在工作中引起信访案件的督促落实和组织调处工作。
十一、党委委员许水庆:负责委机关工会、工青妇、扶贫等工作中引起信访案件的组织调处工作。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信访 责任制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