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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报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考核报名的通知
时间:2011-03-10 10:03:00 来源:市住建委 字号:[ ]

各县(市、区)施工安全监督站、各建筑施工企业:
由于原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到2010年12月31日已停止使用。为加快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考核工作和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基本技能,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以及转发《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建建[2009]112号文的要求,经温州市住建委同意,由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市安全管理协会和温州建校共同举办全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2、初中及以上简历;
3、经二等乙级医院体检合格,无听觉障碍,无色盲,双眼裸视在4.8以上,且矫正视力在5.0以上,无妨碍从事本职工作的疾病(心脏病、高血压等)。以及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培训对象
1、建筑电工;2、建筑焊工(含焊接工、切割工)3、建筑普通脚手架架子工;4、建筑附着升降脚手架架子工;5、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含指挥);6、建筑塔式起重机司机;7、建筑施工升降机司机;8、建筑物料提升机司机;9、建筑塔式提升机安装拆卸工;10、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拆除工;11、建筑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工;12、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三、培训报名
由个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体检合格证明。原已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该证书复印件。建筑施工企业审查,符合条件的统一填写《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申请表》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汇总表》(附电子文档:excel电子版)后,送各县(市、区)施工安全监督站,由各县(市、区)施工安全监督站汇总后,统一报送温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协会(附电子文档:excel电子版)。同时附一寸2.5×3.5cm像素413×295的电子版照片。市属及外地进温企业直接报送温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协会,协会将参加报名培训的人员录入“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报名地点: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楼801室。附电子文档:excel电子版)。
四、理论考试、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实行全省统一闭卷考试。考试合格后,经实地安全操作技能考核合格,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给《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专业。
五、培训地点:温州建校(温州市上陡门前庄路79号)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吴长清 龚孙武 陈 翰
电 话:88829323 88896082 88312804
QQ号:867262916
附件: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考核(延期)人员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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