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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工地卫生争创文明城市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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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建建〔2010〕220号 各市管在建工程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从8月底至9月初,国家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将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明察暗访。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温州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文件和会议精神,为配合做好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在建工工程施工企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成立文明卫生工作小组,指派专人负责在建工地的卫生整治和宣传工作,狠抓落实,取得成效。 二、各在建工地要做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一是加强现场文明卫生管理,及时清除建筑垃圾和积水,工完场清,工地环境要保持清洁整齐;二是现场生活区要保持卫生整洁,食堂应有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应有健康证,宿舍区应定期打扫,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三是做好宣传工作,工地现场要张挂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工地的横幅和标语,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在建工工程还要在脚手架外立面上悬挂大横幅(标语详见附件),并做好横幅标语的维护保养工作,破旧的应及时更换,以加强宣传气氛;四是工地现场要关好门,实行封闭管理。工地出入口应整洁有序,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尤其是土方开挖施工的工地,出入车辆要冲洗,严禁带泥上路;五是工地围墙有破损或不整洁的,各单位要及时修复、处理,对于围墙外(墙角)因施工倾倒的垃圾,施工企业负责及时清运,墙上的图片、喷绘图片等有破损的,由施工企业保养、修复或更换。 三、各在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企业做好文明卫生工作,定期检查,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对整改不力的工地现场,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四、我局将组织检查组从8月底开始至9月中旬,对市区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督查,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不力的施工企业将严肃处理。 附件:创建文明城市工地宣传标语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创建文明城市工地宣传标语 1、争当文明市民,共建文明城市。 2、培育文明风尚,构建和谐温州。 3、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共树温州文明形象。 4、以人为本共创文明城市,齐心协力同建美丽温州。 5、文明城市,宜居家园,创业乐园。 6、共建平安工地,争创文明城市。 7、工地是我家,文明靠大家。 8、文明用语从我说起,文明施工从我做起。 9、文明城市,温馨家园,创业乐园。 10、构建和谐社会环境,创造美好生活家园。 11、文明是城市之魂,美德是立身之本。 12、相互多礼让,社会更和谐。 13、齐抓共管,人人参与,争创文明城市。 14、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5、保护生态环境,创造绿色文明。 16、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 17、文明施工,优化环境。 18、讲究卫生,美化环境。 19、科学管理,文明施工。 20、合理安排,过程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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