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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试、考核报名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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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施工安全监督站、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基本技能,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以及温州市建设局[转发《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建建[2009]112号)要求,我站将对全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试、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2、初中及以上学历;
3、经二等乙级医院体检合格,无听觉障碍,无色盲,双眼裸视在4.8以上,且矫正视力在5.0以上,无妨碍从事本职工作的疾病(心脏病、高血压等)。以及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培训对象
1、建筑电工;2、建筑焊工(含焊接工、切割工)3、建筑普通脚手架架子工;4、建筑附着升降脚手架架子工;5、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含指挥);6、建筑塔式起重机司机;7、建筑施工升降机司机;8、建筑物料提升机司机;9、建筑塔式提升机安装拆卸工;10、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拆除工;11、建筑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工;12、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三、培训报名
申请考试、考核的人员,应向所属的建筑施工企业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体检合格证明,经企业初审合格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报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后上报温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协会(附电子文档,excel电子版)。市属及外地进温企业直接报送温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协会(地点: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楼801室。附电子文档,excel电子版)。
四、理论考试、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实行全省统一闭卷考试,考试合格的,录入“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经实地安全操作技能考核合格,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给《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专业。
五、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龚孙武 吴长清
电话:88896082 88829323
QQ号:867262916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考核(延期)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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