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5/2023-00129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2006年全市建设工作计划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承前启后的重要历史阶段,也是建设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市委九届七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描绘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这一时期,建设事业要紧紧抓住城市建设大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消费结构、产业结构全面升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等历史机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市建设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开好局、起好步,做好各项建设工作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2006年,是我市建设事业面临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形势:一是建设领域经济运行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势头,建筑业、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日益发挥。同时也要看到,建设领域自我创新能力和科技贡献率比较低,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秩序还不规范,信用体系还没有建立,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二是我市综合实力将继续增强,工业化和城市化继续加速,积极稳妥推进城市化进程,依然是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也要看到,我市的城市化水平还不高,城市的综合承载力不强,且规模、结构不合理,城市建设任务十分艰巨,破解体制障碍、落实各项政策工作十分繁重。三是《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实施,我市“五个一”民生工程的推进,瓯海区、龙湾区行政中心开发建设,为我市建设事业开辟了广阔的空间,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要看到,随着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逐步成熟,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励,我市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强大的竞争压力。四是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将极大地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镇建设,带来建设事业新发展。同时也要看到,目前我市村镇建设管理体制不顺,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法治体系不健全,还需不断改革探索。五是大力节约能源资源,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建设工作尤其是城镇建设转变发展模式,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也要看到,城镇建设发展方式粗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不够,城市特色不突出,节能省地型建筑的建设机制不够完善。六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和谐温州建设,建设系统承担着重要责任。同时也要看到,拖欠工程款矛盾依然突出,工程质量和公共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建设部门依法行政和便民服务能力还有待提高,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根据上述形势,2006年全市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全省建设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三个温州”发展战略,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突出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继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不断促进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着力推进企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行业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推进我市建筑业、勘察设计业、房地产业和风景名胜事业又快又好发展,为“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转变建筑业增长方式,大力培育支柱产业。
我市建筑业通过改革和调整有了较快的发展,但与发达地区比,还有很大差距,与我市的区位条件和经济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我们一定要奋发图强,进一步做大做强建筑业。确保2006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80亿元,增加值达到60亿元,提高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
要根据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建筑业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完善我市建筑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十一五”期间建筑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认真开展调研,积极探索宏观调控下建筑业发展的措施和要求,指导今后一个时期的建筑业工作。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努力改善建筑业发展的环境,引导企业积极拓展本地市场与市外市场,使我市建筑业再上新台阶。2006年,我市将研究出台扶持建筑业与勘察设计业发展政策,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推动建筑业尽快发展成为我市的支柱产业。
要加快建筑业增长方式转变,推进企业经济结构调整。建筑业的发展要全力破解产业“低、小、散”难题,按市场机制与政府导向相结合的原则,抓大扶优,建立起合理的工程总分包体系。大力推行工程项目总承包建设方式,鼓励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鼓励建筑业企业与勘察设计企业联合重组,实现设计施工一体化。加快培育总承包交易市场和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二级市场,有针对性地培育组建特级大企业大集团,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形成一批劳务型企业,打造一批专而精的专业承包企业,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构建完善建筑市场体系。2006年,争取有5-7家企业上一级资质等级。
(二)切实加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房地产业既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又是人民群众关注的消费热点。我们要在继续巩固宏观调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调整房地产投资结构,保持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要继续做好稳定房价和稳定市场的各项工作。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各项调控政策,加强对全市房地产市场的研究,巩固宏观调控成果。推进住房供应结构的转变,鼓励发展普通商品住宅,扩大中低价位和中小户型住房供应的比例,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要做好稳定市场的各项工作,继续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拟推楼盘信息定期披露工作,积极研究市区房地产市场的走势,密切关注各类型房屋在市场中的数量、价格和市民消费的心理,充分发挥舆论引导、政策引导的作用,稳定房价、稳定市场供给、稳定市场预期和消费信心,防止市场出现大的波动,保持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要努力实现房地产业发展的转变。修订完善《温州市房地产开发近中期发展规划》,加大市场调研力度,及时掌握和科学分析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以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为契机,引导企业走集约化、规模化路子,树立品牌意识、竞争意识,鼓励房地产企业做大做强。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通过资质动态管理,对长期无开发项目和经营行为不规范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予以降级、取缔,逐步淘汰小企业,培育大企业。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提高住宅的科技水平,以实施康居示范工程、住宅性能认定、住宅全装修为载体,加大推行住宅产业化的力度,实现住宅产品的升级,提高居住环境质量。继续协助强强集团申报住宅部品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推进我市优势行业的发展。
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房地产市场秩序不规范问题。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住宅小区交付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温州市新建住宅开发项目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住宅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健全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档案制度,开展“诚信企业”和“十强企业”评选活动,推动房地产开发行业的诚信建设。
(三)抓好景区综合整治,推动风景名胜事业发展
近年来风景名胜区事业快速发展,风景名胜区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全社会对风景名胜区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在风景名胜区事业发展的过程中,风景名胜区城市化、人工化、商业化问题也比较突出,由于规划滞后、法规滞后、政策滞后、管理体制不顺、管理措施不力等原因,一些地方景区内大兴土木,建造房屋和商业设施;一些景区开山采石、断水截流,使生态环境恶化,自然风貌遭到破坏。对此,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风景名胜“十六字”工作方针,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要科学有效地编制规划。编制规划必须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强化不可再生资源的保护,规划应突出稳定性、长期性、强制性,全面处理好景区自身建设与发展及社会需求的关系,使景区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相协调统一。2006年要完成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编制(修编)工作,并完成主要景区的详细规划或近期建设规划编制,指导景区建设。优化整合雁荡山和楠溪江景区的总体规划,使风景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益。要强化景区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严格按规划审批景区各类建设项目,总规中未明确的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建设的,必须调整规划后按程序报批;对不符合规划、未按规定程序报批或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建设项目,要责令停工并依法拆除。景区规划未经批准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继续推进景区综合整治工作。要把综合整治工作从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拓展到省级风景名胜区,重点做好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核心景区标志界桩设置工作。积极争取省建设厅、市财政资金支持,加大景区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力度。加强景区资源保护状况的监管和核查工作,重点查处破坏资源、违规建设的行为。开展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制度研究,规范风景名胜区经营行为。开展优秀景区、文明景区评选工作,进一步创新风景名胜区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完善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益和质量。
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永恒的主题。在新形势下,我们只有不断探索和改进建筑市场监管方法,完善建筑市场运行机制,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才能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益和质量。
坚持标本兼治,继续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和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加强对外地进温勘察设计队伍的监督管理,逐步规范建筑设计招标投标,推动工程勘察招标投标工作。进一步规范工程发包和分包行为,实行资格预审合格后全部参与投标,完善合理低价评标办法,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出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开发电子评标系统,提升招投标监管水平,实行动态监管和标后管理,有效解决串标、转包、挂靠等行为。加快推行工程成本价管理办法,做好各种生产要素价格和费率的测算与发布工作,以遏制低于成本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继续推行建设工程担保制度,并尽量使其涵盖全社会建设工程项目。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和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加强信息和信用管理,有效运用企业库、项目库、人才库和信息资源,做好诚信记录和失信惩戒,构建闭合监管体系,从各个方面切实维护建筑市场和勘察设计市场秩序。
改进工程质量监管,健全安全防范机制。加强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提高初步设计质量。继续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以施工图审查机构换证和注册工作为契机,严格审查人员的资格管理,完善审查程序。上半年要组织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全面评估并提高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工作质量。深入开展创建无质量通病住宅活动,全面落实质量安全巡查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全面推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特别是建筑节能标准和无障碍设施标准,大力开展“创名牌、创优质”工程活动,突出抓好住宅质量和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检测和监理行为,健全质量监督网络体系,开展商品混凝土质量、建材质量专项治理,及时消除质量隐患,确保工程质量。继续开展创优夺杯工作,今年争取创7个省级优质工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加强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和安全许可证管理工作。继续抓好施工方案、防坠落、防坍塌三项重点工作,抓好企业、项目、安全部门三类负责人的安全培训和“三级教育”工作。积极推行企业分类管理,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管理和对施工现场的督查,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坚持不懈地开展文明标化工地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组织管理规范化、施工操作标准化、生活保障制度化的“三化”管理试点工作,以管带防,创建更多的省、市级文明标化工地。建立健全事故紧急处理预案机制,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继续做好建设领域工程款清欠工作,在完成2003年前竣工项目清欠的基础上,切实完成2004年以来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清欠任务。要建立健全防拖治欠长效机制,杜绝发生新的拖欠。加强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建立工程款结算、协调、仲裁和清算的约束机制,遏止竣工不结算等拖欠行为。继续开展“和馨行动”,积极推广《建筑业企业劳动合同》和《农民工记工考勤卡》,加强现场督查和投诉处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规范劳动关系,保证建筑业和谐发展。
(五)大力依靠科技进步,推进资源能源节约。
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多次强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并提出了具体的建筑节能目标要求。我们要切实把这一任务落实好、完成好。并以此为突破口,抓好建设行业的科技推广工作,切实提高全行业的科技水平。
要坚持政府引导,规范行业节能。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和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通知精神,出台我市的具体实施办法,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经济激励政策和建筑节能产品、技术认定管理办法,召开示范工程现场会,加速推进建筑节能和墙材革新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技创新为手段,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为重点,坚持节能与节地、节水、节材并举,通过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强化节约意识,完善政策措施,推进技术进步,提高我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的水平。2006年,全市30%的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达到节能50%的设计标准;温州市区、瑞安市、乐清市从2006年1月1日起逐步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
加快科技创新,推广先进技术。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研究制定鼓励加快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全面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工作,重点在建筑节能、轻钢结构、住宅产业化、建筑工业化等重点领域组织科研开发和科技推广。建立勘察、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和监理咨询等企业的科技联系人制度,积极开展建筑业十项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在建筑节能方面,重点推广外墙外保温、节能门窗、屋面保温隔热和屋面种植,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地源热泵和水源热泵空调、太阳能照明灯、中水处理等新技术,确保建筑节能工作落到实处。
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以“两库”建设和电子政务为重点,加快建设系统信息化步伐,不断提高建设领域信息化水平,更好地为基层、为企业、为人民群众服务。
(六)进一步转变职能和改进作风,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建设工作事事关系到政府形象,件件涉及群众利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履行好职能,提高工作水平。
要加强人才培养,提高队伍素质。认真抓好建设系统各级干部培训工作,举办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提高贯彻科学发展观和驾驭建设工作全局的能力。加强建设行业技能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建校培训基地的作用,大力加强建筑业生产一线工人岗位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继续开展“五大员”培训和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大力加强农民工培训,按照“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就业”原则,加大在建工程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检查力度,落实农民工培训年度目标任务,提高建设系统人才队伍素质。
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入实施《温州市建设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健全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政务信息,提供与建设工作相关的公共服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扩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满意不满意单位评议活动成果,从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方面加强建设行业党的建设。要针对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切实整改措施,加大力度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争创人民满意单位。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密切人民群众联系,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建设部门行为规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密切配合我市“五个一”民生工程和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在办事程序上坚持一个“快”字,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做到特事特办,简化内部的审批流程,在政策上和技术上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发挥行业协会诚信自律作用。支持工会开展工作,切实维护职工正当权益。
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整体推进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深入开展以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景区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行和完善社会服务承诺制,大力开展以人民满意为目的、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规范审批中心窗口运作为载体的行业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文明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减少应酬,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解决问题,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