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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3-09-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州市住建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优质工程)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8 17:50 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功能区)住建(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温州电力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品牌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8〕55号),现就2023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优质工程)(以下简称“瓯江杯”)评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报参评“瓯江杯”工程为温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含人防)、市政公用、园林、农村住房、电力、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在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通过竣(交、完)工验收且已投入使用,用户反映良好。

(二)申报参评“瓯江杯”工程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工程规模符合《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试行)要求。

(三)各县(市、区、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属地申报工程的确认和推荐工作,按照《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试行),从辖区内优质工程中择优推荐。

推荐单位应对推荐参评“瓯江杯”申报条件符合性、资料完整性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核对,重点核查项目申报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甩项申报”、“搭车申报”等问题。

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由市级交通、水利主管部门负责初评和参评项目推荐工作。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申报采用网上申报(不含交通、水利项目),自发文之日起,申报企业登录“网上申报”系统(附件3)进行填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超过申报时间上传的材料不予受理。

交通、水利工程项目具体申报工作由各自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申报资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两部分

1.纸质材料

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优质工程)申报表(附件1)。

2.电子版部分

(1)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优质工程)申报表(PDF格式)。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PDF格式)。

(3)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JPG或PDF格式)。

(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PDF格式)。

(5)获县(市、区)级评选的优质工程文件(PDF格式)。

(6)工程优质结构评价证明文件(PDF格式)。

(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建筑工地文件(PDF格式)。

(8)工程建设情况介绍材料(2000字左右,图文等)(PDF格式)。

(9)工程建筑施工图(总)平面、立面、剖面图(PDF格式)。

(10)工程亮点照片(不少于20张、大小2M以上、JPG格式)。

(11)质量管理(QC)活动等成果(PDF格式)。

(12)申报瓯江杯(优质工程)汇总表(附件2)。

(二)材料递交方式

1.纸质材料《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两份)申报阶段不提交,现场考核时提交考核组。

2.电子版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由申报单位按照“网上申报”系统使用说明(附件3)进行上传提交。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地建筑真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仔细做好资料审查,确保推荐参评工程的质量。

(二)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将推荐参评工程的相关材料汇总后报送市住建局。

(三)申报咨询及联系电话

市住建局:黄  达  0577-89987016

房建工程:邵娟娟  0577-88825898

市政工程:王  峰  0577-88138410

园林工程:王兰君  0577-88399210


附件:1.附件1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优质工程申报表.docx

2.附件2申报2022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优质工程)汇总表.xls

3.附件3 “网上申报”系统说明.pdf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