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5/2023-00065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 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通过竣(交、完)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市政、园林、农村住房等工程建设项目,其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住宅工程应交付使用满一年。
(二)已列入钱江杯参评项目库(钱江杯创建已挂牌),符合《2023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考核认定细则》申报要求。
二、申报要求
(一)钱江杯奖推荐工作在瓯江杯评比的基础上进行。根据“企业自愿”和“优中选优”的原则,由符合评选条件建设项目企业进行自主申报。
(二)申报企业应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考核推荐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三、其他要求
(一)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光盘2张(光盘内容一致的纸质证实材料提供在工程现场核对),2023年4月19日17点前报送至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温州市府东路561号806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4月下旬市住建局将集中组织评审,评审根据申报材料结合日常监管情况进行,并开展必要的现场核查。现场评审时,建设各方主体单位和项目使用单位应派员参加,申报企业需进行工程展示介绍,展示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及成效、项目工艺或管理创优创新亮点等,展示形式可采用视频、ppt展示等方式,时间为8分钟左右。请各申报企业做好相应准备。
联系人:黄达 联系电话:0577-89987016
附件: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考核推荐工作的通知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