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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5/2023-00037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3-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州市住建局
关于公布温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
专家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7 09:56 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功能区)住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监督管理工作的技术支撑,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研究和咨询、工程项目评审论证、检查指导、宣贯培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建立我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根据《关于征集温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的通知》,经个人报名、单位推荐、相关主管部门推荐、初审通过、公示无疑义,现公布专家成员名单(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一)研究工程建设中面临的消防安全新问题新情况,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政策、技术标准的调查研究、论证和制订工作;

(二)参与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监督检查工作;

(三)参与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审查、咨询、评审、论证、培训等工作;

(四)承担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专家管理

(一)市住建局负责专家库的管理,对于专家存在违规违纪或不能胜任工作情形的,可向局工程消防监管处反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工作不负责任,作风不严谨,无正当理由,多次不参加市住建局组织的专家集体活动;或拒绝所委派工作的,受到投诉并查实的。

2.故意隐瞒与建设工程各相关建设责任主体的利害关系,不遵守回避原则的;

3.在相关工作中不遵守保密规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4.所签署的专家评审、论证纪要或验收报告等存在严重问题,影响消防安全功能实现,造成重大损失的;

5.违背职业道德,收受建设工程各相关建设责任主体贿赂经查实的;

6.技术水平不能胜任的;

7.其他应当予以解聘的情况。

(二)专家实行聘任制,聘期3年,聘期届满经审查合格的给予续聘。根据专家履职情况,解聘违规违纪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专家;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增补符合要求的专家。

三、专家活动程序

(一)市住建局将不定期组织专家会议,研究解决工程消防相关技术问题。各地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监督管理的技术问题咨询以及工作建议,可联系相关专家联络员提交。若现行政策法规和国家技术标准对所提交问题没有明确规定的,由联络员提交专家集体会议研究处理。

(二)各地邀请专家参与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并以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名义出具设计审查、验收、咨询、评审、论证等方面专家意见的,主办方应事先填报《温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使用申请表》(附件2),经设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报市住建局工程消防监管处。事后,所出具的专家意见也应上报存档。

联系方式:

市住建局工程消防监管处 陈良光,联系电话:89897050,电子邮箱:wzszjw88842355@126.com。

施工及验收工作联络员:叶振中,联系电话:56579223;设计及审查工作联络员:李小波,联系电话:88821132;何必源,联系电话:88812682。

附件:1.温州建设工程消防专家库专家汇总表入库

          2.温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使用申请表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