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5/2023-00045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各区(功能区)住建局,温州湾审批局: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的通知》(温政办〔2023〕15号)将于3月15日起施行。近期陆续收到有关《通知》具体条文的适用问题,为统一口径、便于操作执行,经市住建、资规、财政等部门与各区(功能区)具体征收单位讨论,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汇总,提出了解答意见,现予印发。
附件:《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的通知》有关问题解答(一)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