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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3-03-13 10:43:58 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各县(市、区、功能区)住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浙建质安函〔2023〕47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各地要积极推动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和工程设备更新,推广工具式模板支撑系统、标准化防护措施、“铝模和爬架”技术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所有新开工的房屋市政工程创建温州市示范标化工地,应全部使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

二、定期开展安全巡查。企业专职安全员要每日对工地内的“危大”分部分项工程、办公宿舍区、文明施工、特殊作业、机械设备、模板支架体系、脚手架工程、临边高空、现场消防、集中加工等安全情况进行巡查,并将巡查情况记录至“安全日志”。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按照“五定”(定岗位、定责任、定时间、定标准、定措施)原则落实到一线作业人员整改闭环。属地主管部门要将“安全日志”制度的落实情况列入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和项目日常监督检查重要内容。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并于每月26日前将当月治理行动月报表(附件2)报送我局。联系人:徐雅悯,电话:88824585(浙政钉同号)。

附件:1.省建设厅关于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盖章正文).pdf

     2.《全省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情况》.xlsx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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