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职称工作
关于2023年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7 17:23 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有关单位、学员: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57号)、《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时要求

根据浙人社发〔2016〕63号文件要求,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一般公需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总学时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行业公需科目不少于12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其他行业如有需要,可根据学员所属的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选择相应学时。

一般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由人社部门组织,登录温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报名学习考试(www.wzjxjy.cn);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由温州建校组织报名,并登录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学习,完成网络学习后根据安排参加行业公需课考试,考试合格者获得相应学时。

继续教育所获学时可在温州继续教育网(www.wzjxjy.cn)上查询。

二、继续教育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中具有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工程造价、建筑装饰、给排水、建筑结构、建筑电气(含建筑智能化)、风景园林(含景观设计)、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勘察(测量)、城乡规划、白蚁防治、岩土工程、燃气工程、建筑机械、暖通工程、建筑材料等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报名和学习流程

1、继续教育采用(网上报名+网络授课)方式进行,学员登陆温州建校报名系统(bm.wzjx.com.cn)报名缴费确认后,再登录网络学习平台(wzjx.ylxue.net)按照具体提示进入课程学习。

2、行业公需科目必须参加网络学习并按规定参加考试合格后登记相应学时:12学时(含课程9学时,考试3学时)。专业课学时数量分为四个类别,分别是:30学时、60学时;学员根据本人需求选择相应学时报名参加学习。

3、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12月20日

学习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考试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4、流程说明:报名系统入口→注册登录→选报所需学时→等待审核→通过审核→网络缴费(发票一经开出,不得更改!)→登录学习平台→选择课程→开始学习→参加考试。

四、考试组织

2023年行业公需课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形式,根据学员网络学习完成情况分期分批组织考试,考试安排批次通过温州建校网站通知及短信方式通知学员。请学员在网络学习完成后,下载打印网络学习合格证,根据短信通知凭合格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关于往年补修说明

为解决部分学员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完成往年继续教育的实际需求,现重新开放2019年至2022年的补修报名(bm.wzjx.com.cn)。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336074 陆老师   88315822符老师

温州市城乡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