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2﹞1号)、《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温住建发﹝2019﹞157号)、《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温住建发﹝2022﹞95号)的规定,市人才办、市住建局对2023年9月份的申请人才租房补贴单位变更的人才条件进行了联合审核,拟 滕安娜 2人为租房补贴单位变更条件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2023年 10 月20日至2023年 10 月 26 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下列单位反映:温州市委人才办:88961172,温州市住建局:89987291。
附件:2023年10月符合温州市市本级人才住房补贴资格条件人员的公示名单.wps
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