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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专家增选与续聘工作的通知
温建市管〔2022〕6号
发布日期:2022-07-11 08:57:05 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专家队伍,根据《关于成立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专家库的通知》(温建价〔2018〕15号)文件精神,现公开增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专家,同时对在库专家进行续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专家分类

分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四大类,并细分为:装饰、市政、园林绿化、轨道交通、仿古建筑、智能化等专业。

二、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一)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相关活动时不受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干预和影响,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并享有保留个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按照相关规定获取合法劳务报酬;

3、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继续教育学时;

4、优先参与行业人员评优的权利;

5、自愿申请退出专家库。

(二)专家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

2、认真履行专家职能(参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咨询成果质量检查、评审工作、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标后履约检查等工作),服从统一安排;

3、保证客观、公平、公正,对出具的专家意见及相关工作结果负责;

4、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开展专家工作时可能会影响公平、公正的情况,应主动提出回避;

5、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商业秘密或利用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利,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6、严格遵守廉政纪律。

三、增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专家

(一)增选人员范围

温州行政区域注册的造价工程师,自愿参加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专家库,且符合第(二)条规定申报条件,经所在法人单位审核、推荐,均可按照专业分类及有关要求申报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专家。

(二)增选申报条件

1、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15年及以上(工作时限算至2022年6月30日);

2、身体健康,能够履行专家职能;

3、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坚持原则;

4、熟料掌握工程算量、计价软件;

5、近三年内未因违规受过处罚;

6、按要求提供申报专业相关证明材料。

四、专家续聘

(一)续聘人员范围

原“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专家库”成员。

(二)申请续聘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自愿继续参加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专家库活动,经所在法人单位推荐,可以申请继续被聘为“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专家”。

五、申报流程

(一)登录温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总站http://zjj.wenzhou.gov.cn/col/col1364574,下载并填写《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专家申请表》;

(二)邮寄申报材料:申请人将身份证件(复印件)、《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专家申请表》(原件)、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原件)(该项证明原专家库成员无需提供)邮寄至温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总站,并扫描全部材料发送电子邮件;

(三)温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总站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专家名单;

(四)颁发《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专家聘书》,并纳入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专家库统一管理。

六、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2022年8月5日止;

(二)申报地点:温州市府东路561号十号楼224室,联系电话:0577-88826306,联系人:陈工;

(三)电子邮箱:wzsjzscglzz@163.com


附件: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专家申请表.docx



温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总站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