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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6 17:23:17 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标〔2020〕26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2020〕12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我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浙建站市〔2018〕124号)等要求,决定开展 2022 年度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具体内容见pdf

163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