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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5/2022-00056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2-04-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州市住建局
关于公开征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5 09:48 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牵头起草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5月7日前书面反馈至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电话:0577-89987083;电子邮箱:458264589@qq.com。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试行)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4日 

温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建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省住建厅《关于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

一、适用范围

温州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系统(以下简称“市信用评价系统”)中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企业”)。

二、信用评价方式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定周期为1个月。

建筑施工企业及企业信用评价分值以市信用评价系统在每一评定周期首日零时自动从“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省公共服务系统”)同步下来的数据为准进行分级,并向社会公布。

因网络传输等原因导致省公共服务系统、市信用评价系统信用评价数据同步出现故障的,信用分级结果公布时间顺延。

三、信用等级划分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两类。各类别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一般)、D(较差)、E(差)五个等级,各等级分值的具体标准如下:

A(优秀):105分以上(含105分)

B(良好):100-105分(含100分)

C(一般):85-100分(不含85分)

D(较差):85分

E(差):所在企业类别信用得分85分以下。

四、不良信息采集

建筑施工企业有省信用评价中《建筑施工企业不良信息扣分标准》行为的,信用信息采集部门可根据有关规定予以采集,并在市信用评价系统对采集的不良信息先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填报至省公共服务系统。

五、异议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应及时关注省公共服务系统、市信用评价系统数据情况,如发现企业信息或企业信用评价分值采集有误的,应及时向信用信息采集部门提出书面申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后予以修正;如发现企业信用评价分值数据同步传输出现错误的,应于企业信用等级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信用评价系统提出书面申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市信用评价系统对错误信息核实、汇总上报省公共服务系统进行修正,本次评定周期评价结果不予变更。

六、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信用评价等级划分标准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结合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实际情况,建立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和公布信用等级划分标准。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