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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5/2022-00037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2-03-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住建发〔2022〕18号
温州市住建局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9 16:29 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生态园、高新区、雁荡山)住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科学安排好今年的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安全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引,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认真落实质量强市和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举措,大力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着力提高工程品质,遏制安全事故,完善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树立底线思维,守牢安全红线,紧盯薄弱环节,排查漏洞死角,助力打好“迎亚运·讲文明·提品质”300天大会战。实现创县级以上优质工程项目数量占本年度竣工项目数量比例10%以上,创“钱江杯”优质工程数量较往年稳中有升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奖;杜绝较大建筑工程责任事故发生,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不突破0.2,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低于市政府、省建设厅考核指标。

一、推动工程品质稳步提升

(一)强化质量责任落实。细化具体措施,强化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合同履约管理和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全面落实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大力推行工程质量与房屋预售联动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深化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引导企业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优质结构考核、“互评互比”等优质优价、差异化管理激励机制。实施精品带动,制定公开化、标准化、规范化考核流程,组织开展“瓯江杯”考核认定,形成一批标杆项目,促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提高。

(二)健全质量监管机制。强化政府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强化建设工程施工信息化管理,全面应用“智慧工地”桩基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推进温州市“智慧工地”主体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有效提升全市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施工管理与监管的精细化、信息化和数字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优质结构考核流程,有序推进创优工程质量评价工作。全面推行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进一步健全“工地开放日”、“市民监督团”等社会监督机制。完善市县两级监管机制,继续深入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三位一体”的督导制度,以对项目督查、指导带动属地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三)开展质量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铁锤6号”专项行动,内容涵盖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混凝土工程、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建设工程原材料等专项整治工作。深化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督促落实参建各方常见问题治理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我市全装修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要求。强化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组织涉及主体结构安全原材料检测能力验证,严厉打击检测机构伪造检验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妥善处理工程质量信访投诉和答疑解惑工作,加强工程质量信访处理跟踪督办,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加强原材料质量管控。持续开展违规海砂排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使用违规海砂行为。加大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力度,加强对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切实保证预拌混凝土质量和工程结构安全。全面落实我市进场建筑材料质量管理要求和防水工程技术规定要求,强化对钢筋、砌块、管材等原材料特别是防水卷材的监督抽检力度,严把材料进场关,确保工程质量。

(五)深入推进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进一步推进工程质量保险试点,积极探索总结试点工程质量保险经验。出台实施《温州市住宅全装修质量保险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构工作导则》,强化风控机构的管控,理顺质量风险因素辨识、评估、报告、处理等流程,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减少和避免工程特别是全装修工程质量问题发生。

(六)推广数字化场景试点。根据省住建厅安排和部署,探索数字化场景试点,建立“材料透明、过程透明、验收透明、服务透明”的监管模式。加大房地产开发企业保修响应时间、维修满意度、使用质量评价等质量信息公示力度,激发建设单位主动改进质量的内生动力,确保住宅工程质量明显改善,信访及投诉总量大幅减少。

二、强化本质安全能力建设

(七)加强安全制度建设。研究完善施工现场大型机械机具安全管理制度,形成生产、流通、使用、经营领域齐抓共管“一张网”。建立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等安全制度相衔接的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加速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实施安全隐患闭环管理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层级监督指导,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

(八)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开展建设单位安全首要责任研究,推动落实建设单位承担全过程风险管控和安全保障首要责任。完善在建工程风险“常普常新”机制,定期更新区域和领域风险“四色图”,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覆盖,实行信息化数字监管,通过建筑行业安责险综合管理云平台,加强“保险+服务”制度,建立事故预防服务考核机制,督促保险机构保质保量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建立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定期公布机制以及建筑工程安全风险隐患库,全面梳理建筑工程项目清单,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滚动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积极落实整治销号制度,加大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整治工作力度,从严查处建筑领域施工违法行为。

(九)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实施“安全码”制度,构建涵盖许可、执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安全生产数据云平台,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完善“浙里工程建设现场管控”重大应用,在建工程项目覆盖率100%。促进“智慧工地”系统提质增效,加快在建工地物联网设备安装联网进度,提高设备在线率。强化视频巡查信息监管力度,精准发挥“智慧工地”指导作用,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回复整改,做好整改闭合工作。

(十)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全面开展标化工地创建活动,建立“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工作机制,实施全市工地现场达标活动的范围全覆盖和过程覆盖,继续推进标化创建计划申报机制,加强创标工地过程监管。进一步完善施工现场安全标准体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标准化项目考评制度,提升标准化考评合格率、优秀率。

(十一)严格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铁锤”6号活动,严厉查处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强化事故追责,建立健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回头看”和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制度,对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施工企业有关责任人员,依法暂停或撤销其与安全生产相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十二)开展“遏较大”专项行动。继续开展以危大工程、亚运工程、管理薄弱地区等为重点的“遏较大”专项行动。强化“市场、现场”两场联动,压实压紧总承包企业对分包单位直接监管责任。强化源头管理、突出事前预防、事中监控,继续加强以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防高坠等为重点的隐患风险防控,深化危大工程过程监管,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危大工程专家论证会的监管管理,确保危大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的专业性和公平性。

(十三)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推广运行起重设备信息化管理平台,实施起重设备关键部件悬挂二维码形式的电子证书制度,落实特种作业人员100%信息入库管理,利用信息化科技手段强化过程管理和人员管理,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三停”措施。持续推行实施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拆+维保”的一体化管理模式,推广政府购买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机制,实施起重设备的监督检测,进一步规范起重设备市场秩序。

(十四)大力推行新技术新工艺。全面实施工具式支撑体系,实施差异化管理,引导推广承插盘扣式承重支模架,建立工具式支撑架构件材料的送检抽检制度,强化构件材料质量监督管理,确保送检批次、材料质量等均符合要求。继续做好爬架工程试点推广,完善爬架工程试点项目的申请、论证、使用等流程,规范爬架工程检测验收、使用登记手续,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爬架工程的安全管理。

三、统筹推进各项专项工作

(十五)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进一步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严格实施施工工地封闭管理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源头防控+快响激活+硬核隔离+精密智控”机制,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坚决防止聚集性传染、杜绝聚集性疫情事件。

(十六)推进“两违”专项整治。协同相关部门推进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行动。厘清城镇房屋建筑安全监管责任链条,指导督促各地抓紧排查整改违法改建加层、野蛮装修、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建筑,严查无资质无许可擅自施工行为。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建立健全房屋建筑安全闭环管理机制。

(十七)推进消防验收改革。研究完善房建和市政工程消防验收机制,融入融合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工作。试点对火灾危险等级较低的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等消防验收备案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交通、水利、能源等专业工程消防验收的管理机制。

(十八)抓好施工污染防治。指导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六个100%”扬尘防控措施。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处于基础施工阶段工程和亚运会场馆周边工程等为重点,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督办机制。集中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排水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强扬尘防治、污水排放管理,切实落实打桩挖土阶段扬尘四项基本措施,定时开启施工现场降尘喷淋喷雾系统。实施扬尘分类管理制度,坚持问题导向,深化责任担当,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强化扬尘污染信用监管,提高工地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办理率。推进柴油污染防治攻坚战,指导督促施工单位使用安装环保标牌的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

(十九)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紧急信息报送制度,规范报送流程。建立事故信息报送情况通报机制,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送责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响应组织领导机构,修订应急预案,落实工程应急救援装备、队伍、专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紧扣风险防范重点、突出实战效能,科学开展建筑施工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