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5/2022-03556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住建发〔2022〕98号 |
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建筑生活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温州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21〕67号)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温州市住宅建筑生活二次供水工程技术导则》,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导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我市新出让或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住宅建筑生活二次供水工程按本导则执行。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