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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2-0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州市住建局
关于2021年度温州市本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和勘察设计(含消防设计)工作综合检查
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1-06 14:43 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功能区)住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强化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根据省建设厅统一部署,我局开展了2021年度温州市本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和勘察设计暨消防设计工作综合检查,组织对我市部分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进行了抽查检查,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综合检查共抽查了41个项目,其中,房屋建筑工程12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个,二次装修工程5个,可免于施工图审查项目(以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为主)10个,石油化工项目6个,基坑工程3个。项目范围涵盖个12个县(市、区、功能区),16家勘察单位、34家设计单位、15家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查完成后,发出整改通知书32份、责令图审机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整改;发出执法建议书多份,要求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存在严重设计质量问题的项目进行立案查处。

检查结果显示,通过施工图审查项目的勘察设计(含消防设计)质量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总体平稳,未发现违反强制性条文和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但免于施工图审查的低风险项目存在较多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设计质量亟待提升。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工程勘察

(1)图表签章不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第2.0.5条的要求,许多勘察单位图表采用粘贴责任人的名字,而非本人签名。(2)地下水腐蚀性评价不够重视,有些甚至不满足规范要求,存在质量隐患。(3)勘探手段单一,勘察成果以满足工程最低要求为目标,技术含量偏低;勘察价格偏低,存在明显的压价竞争行为。(4)对基坑工程重视程度不够,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原位测试。(5)水文地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承压含水层的承压水位和基坑工程的抽水试验等工作均未做到位。(6)个别由外地进温企业承担的项目质量相对较差,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不够健全。

(二)工程设计

1、建筑专业:检查中发现违反强制性条文意见共2条,涉及建筑防火安全,应高度重视。(1)二层辅导区面积超50平米(无外窗)应有排烟设施(培训机构装修)。(2)无窗房间楼面采用木地板不符合A级燃烧性能要求(培训机构装修)。除上述2条强制性条文以外,还有以下几个重要问题应引起重视。(1)上人屋面起坡后局部女儿墙净高不够1200。(2)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小于1.0m。(3)前室外墙上的窗口与相邻窗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小于1.0m。(4)配套商业建筑内敞开楼梯未设挡烟垂壁。(5)宿舍居室与电梯紧邻布置。(6)居住建筑外墙采用涂料饰面时未优先采用自保温系统。

2、结构专业:(1)计算书完整性、准确性存在较多问题。(2)未严格执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构件抗震措施要求。(3)未严格执行《温州地区高层居住建筑结构设计细则(试行)》规定。(4)未重视结构耐久性设计,地下构件未严格按有关规范采取防蚀措施。(5)未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编制“危大”说明。

3、给排水专业:(1)设计规范标准版本过期、消防水龙接口未实施到位、住宅楼内居家养老用房漏设喷淋。(2)市政给水条件不具备时室外消火栓由市政管网解决、超压楼层给水未减压、漏设阀门。(3)人防电站内未设拖布池、防化值班室内未设灭火器。(4)部分标准版本失效、灭火器配置需调整、绿建相关说明缺失、室内消火栓与灭火器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石油化工项目应根据环评报告及批复、安评报告按规范进行厂区生产污水系统、事故水系统、初期雨水系统设计。

4、电气专业:(1)楼梯间方向标志灯、楼层标志灯布置错误。(2)封闭楼梯间应急照明未采用单独回路。(3)安全出口外侧未设置疏散照明。(4)集中电源未设置市电监测。(5)未采用A型应急灯,未按现行规范GB51309-2018进行设计。(6)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两侧温感数量不足。

5、暖通专业:(1)对耐火极限有要求的防排烟消防风管,其材质及构造设计不明确,个别设计采用喷涂防火涂料做法无依据,且存在一定质量隐患。(2)屋面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未设风机房或防护罩保护。(3)地下层电动汽车库防火单元设计未考虑消防补风措施。(4)地下层多台通风机并联设计安装,共用通风竖井,未考虑防止逆流的措施。(5)商业网点空调室外机与住宅窗户之间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

6、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1)未按《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及《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落实项目的绿色建筑星级要求。(2)绿色建筑自评表和绿色建筑设计表填写与项目不符、不完整、不准确或未提供相关表格。(3)未按规定设置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设置比例不满足规范要求或设计深度明显不足。(4)建筑用电分项计量系统未设置。(5)绿色建筑自评表未区分住宅和公建。

7、基坑工程:(1)设计文件的内容不齐全,设计说明中没有明确计算软件名称及版本号;设计依据中没有列出混凝土、桩基础等验收标准;工程概况中对原主体结构、地下室、桩的描述有出入;计算书缺少支撑杆件、立柱桩等构件的计算内容。(2)总平面图中对基坑周边环境的描述深度不足,特别是道路交通状况的描述。(3)计算输入的土力学参数与总说明表达的不符,部分支护剖面输出的安全系数不满足现有“规范”要求。(4)换撑布置不合理,换撑构件(板带或梁)断面尺寸及配筋没有按结构跨度区分表达,造成部分构件过于保守而另一部分构件安全度偏低。(5)基坑开挖深度超过8m,设计采用一道混凝土内支撑;当支护桩端部没有进入好的土层,且周边环境又较复杂时,设计安全度偏低;建议再增加一道内支撑。(6)土方开挖流程不明确,导致实际挖土顺序和施工工况与设计不相符。

8、人防工程

建筑专业:对人防的防护原理,人防的战时工作使用原理理解不清晰;对人防电站的防护及使用原理不理解。

结构专业:临战封堵门框柱配筋不满足人防计算及构造要求,门框墙、临战封堵门顶梁外箍配筋不满足0.25%最小配筋率要求。

给排水专业:人防区漏设套管和防护阀门。

通风专业:计算防毒通道换气次数及超压排气活门数量时不应采用过滤吸收器额定的通风量。

电气专业:人防临空墙、密闭隔墙等,电缆穿管的密闭翼环厚度不应小于5mm。

9、石油化工项目

建筑专业:建筑平面中存放的物料属性及储量需明确。

结构专业:(1)计算书的完整性、计算书签字盖章的规范性上存在问题。依据的规范标准存在问题,部分规范已失效或版本号未明确。(2)结构设计说明中未明确场地特征周期、阻尼比、结构重要性系数取值及结构抗震构造措施等级。地下埋置工程应将《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JGJ476-2019作为设计依据并明确建筑抗浮工程设计等级,明确抗浮设计水位并做抗浮验算。

给排水专业:石油化工项目应根据环评报告及批复、安评报告按规范进行厂区生产污水系统、事故水系统、初期雨水系统设计。

电气专业:(1)建筑内电气抗震设计应执行GB 50011-2010第3.7.1条、第3.7.6条,JGJ339-2015第5.1.1条、第5.3.1条。(2)爆炸危险场所等级划分应严格GB 50058-2014第3.2.5-1条(如室内通风达不到良好程度时应提高为1区爆炸性环境)应执行GB 50058-2014第5.3.3条,防爆电机设备也应设置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应增加采取独立热继电器)和接地故障保护,还有断相保护(应落实断路器或热继电器具有此功能)。(3)消防应急疏散照明的设计应严格按照GB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实施。

消防设计文件电气、给排水专业:存在消防设计文件及图纸深度不足问题,应根据细则编制消防文件。电气、给排水专业应按规范要求编制绿建说明。

10、二次装修项目

建筑专业:建筑装饰材料选用存在问题最多,其次为消防安全疏散。(1)吊顶、地面、墙面等部位材料燃烧性能表达不清或不满足要求。(2)安全疏散距离表达不清或不满足规范要求。(3)未考虑非装修部位的安全疏散。

给排水专业:消火栓系统存在问题最多,其次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消火栓需设置在便于取用的地点。

电气专业:应急照明系统存在问题最多,其次为消防供电和火灾报警系统。(1)未采用A型应急灯,未按现行规范GB51309-2018进行设计。(2)集中电源未设置市电监测。 (3)低烟无卤阻燃耐火线缆表达错误。

通风专业:排烟系统中排烟口选择存在问题。(1)排烟口大小不满足要求或未表达。

(三)施工图审查

已通过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在复审时,未发现漏审违反强制性条文或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重大问题均已在施工图审查阶段查出并进行整改,施工图审查质量总体平稳,但受检项目普遍还存在违反“应”字条款或漏审部分内容等问题。

三、通报批评

我局根据本次检查结果,对设计质量问题较严重,且被检查组根据《温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含消防设计)质量事中事后抽查工作指南(试行)》评定为设计质量不合格的下列项目及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1、瑞安市尚格致尚教育培训有限公司装修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国安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多处违反强制性条文和违反“应”字条款情形;

2、温州市鸣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内部装修项目,设计单位上海颐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存在多处违反“应”字条款情形。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大对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的抽查检查力度,加强对各方责任主体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的监管。重点加强当前勘察设计质量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利用“互联网+监管”模式,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工程质量。

(二)加强低风险免审项目监管。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加强温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含消防设计)质量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温住建发〔2021〕116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可免于施工图审查的小型低风险项目尤其是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对于上报系统的项目,及时安排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质量检查,倒逼勘察设计单位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勘察设计成果质量。

(三)建立健全质量内控体系。上述所列问题是本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或重要问题,各勘察设计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对照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避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避免相同问题重复出现,要完善落实设计质量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一校二审”三级校审制度,切实压实岗位工作责任,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加大施工图审查把关力度,落实施工图审查工作责任,保证施工图审查质量。

(四)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各受检项目的建设单位要立即组织勘察设计单位按照检查意见开展整改,切实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并在整改完成后及时将整改情况报检查专家组(低风险免审项目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行跟进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并落实到工程现场。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执法建议书、整改通知书要求将处理整改情况报送至我局。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