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函〔2021〕14号)精神,我局对本单位2020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保留17件、修改5件及废止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联系人:陈齐盈,联系方式:0577-89987071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