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5/2021-03173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住建发〔2021〕50号 |
局机关相关处室、相关下属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根据省建设厅(浙建城管函〔2021〕155号)《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制定我局2021年温州住建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现予以下发,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监管
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新型监管机制的基本手段。根据省、市监管工作的要求,在增加双随机事项的同时,通过增设跨部门双随机任务的方式来增加不同单位之间的协同执法。对已形成双随机抽查项目的,各处室各单位要悉数纳入本部门年度事中事后监管计划任务书并加以落实,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二、规范抽查,提高效率
(一)切实保证按比例抽查。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抽取比例,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工作模块抽取检查对象,并因地制宜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分配检查任务,提高检查效率。全面实行“浙江钉·掌上执法”APP现场执法检查,实时上传检查数据。掌上执法率不得低于95%。
(二)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应用信用规则的相关要求,在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信用功能模块中设定抽取比例,对不同信用风险程度的企业开展差异化监管,对信用风险高的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提高问题检出率和监管精准度。信用规则适用率不得低于70%。
三、严密组织,有序实施
(一)加强层级指导监督。各牵头处室要根据职能及时认领抽查事项,并加强对所属县(市、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特别是抽查工作落实情况的日常指导检查和督促,督促各县(市、区)对口部门在现场检查环节,严格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原则,对同一市场主体的不同抽查事项合并实施检查,依法依规做好结果公示和后续处置工作。
(二)加快推进工作落实。各处室各单位要按照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科学制定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根据省级下发的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依职能做好抽查事项认领的同时,抓紧梳理本级列入年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付诸实施,确保清单高质量落实落地。年度双随机抽查任务要于11月中旬前完成。
附件:1.温州住建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1年版).xlsx
2021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