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5/2021-00022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21-02-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住建发〔2021〕13号 |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生态园)住建局:
为加快推进全市建筑行业“红色工地”建设,总结回顾“红色工地”建设活动两年多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长效推进建筑业“红色工地”建设、建好“红色工地”品牌、服务和促进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打下扎实的组织基础。按照《温州市建筑行业“红色工地”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全市优秀“红色工地”和先进单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名额
根据全市已参加“红色工地”建设活动企业总数和“红色工地”设立总数,综合衡量拟计划表扬先进37个,其中建设主管部门8个、建筑业企业12家、“红色工地”17个。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班子和队伍建设富有成效,工作作风扎实,廉洁诚信、服务为民,特别是在“三服务”活动中受企业和群众好评的;
2.积极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开展“红色工地”建设指导意见(建建发〔2018〕200号),将“红色工地”建设活动纳入行业管理年度计划并做好日常督导;
3.认真贯彻执行建筑行业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今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先进企业
1.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守法诚信,有良好的行业信用和社会责任感;
2.企业党组织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党组织先锋模范作用好,按照建建发〔2018〕200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开展符合条件项目的“红色工地”建设活动并加以指导规范;
3.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近两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优秀“红色工地”
1.项目“六有”建设内容落实,“六有”内容规范,场所设置合理,标识规范,各项制度落实等有详实的台帐资料;
2.“一好”在工地党支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上体现明显,得到工地一线作业人员高度认可,项目争先创优的目标明确,措施落实;
3.项目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文明施工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落实,项目开工以来未受到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已被推荐为2020年省级优秀企业和优秀“红色工地”的不列入此次评选范围;
(二)各地建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请于2月2日前将推荐名单报市住建局;
(三)各地要对照省厅文件要求,严格把关,切实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先进企业和优秀项目推荐出来;
(四)各地请对2020年“红色工地”建设的情况进行总结,于2月2日一并将工作总结报我局。
联系人:陈静,电话:0577-56579225。
附件:
1.2020年度“红色工地”表扬名额分配表
2.2020年度“红色工地”推荐申报表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