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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5/2021-0337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1-12-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住建发〔2021〕151号
温州市住建局
关于印发《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新”培训暨城市建设主题学习月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0 11:29 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生态园)住建(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新”培训暨城市建设主题学习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实施。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0日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新”培训暨

城市建设主题学习月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建设理念,厚植城市建设文化沃土,提升城市建设能级,根据市委刘小涛书记关于“新理念、新技术、新知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讲话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局系统开展“三新”培训暨城市建设主题学习月活动,现就有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突出实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通过邀请城建领域专家开展主题讲座,全面开展“新理念新技术新知识”大培训,进一步提升住建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实际工作水平,为推动“十四五”我市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工作保障。

二、参加对象

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局机关中层干部,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生态园)住建(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

三、学习内容

1.新城建理念。新城建理念指导城市建设新实践。聚焦以人民为中心,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聚焦城市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注重延续城市历史文脉。聚焦生态和安全,科学合理规划城市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完善城市治理、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

2.新城建技术。新城建技术引领城市建设新发展。科技创新日新月异、技术升级不断迭代,建筑领域涌现出一批前沿性、战略性、颠覆性的新技术。续写创新史、共走致富路,当务之急是着力提高住建干部的科技素养。通过开展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地理信息、建筑信息模型(BIM)、城市信息模型(CIM)等前沿技术学习,准确把握科技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新趋势、新方向,进一步提高住建干部驾驭新城建技术的能力水平。

3.新城建知识。新城建知识指引城市建设新未来。新时代进入知识信息爆炸式增长的时代,各种新知识、新事物不断涌现,需要住建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生成性学习,以崭新知识结构迎接新任务新挑战。通过加强新城建、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双碳”、数字化改革及枢纽+、实体+、文化+、数字化+等新工作领域业务学习,提升住建党员干部改革创新的宏观视野、知识储备和实践能力,让住建干部成为又博又专、底蕴深厚的复合型干部。

四、学习要求

1.从12月20日起,每周一晚上6:30开展集中夜学,遇特殊情况,顺延至第二个晚上。集中学习地点为局十楼多功能厅。因疫情防控要求,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住建(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以视频会议方式同步学习。

2.此次系列集中夜学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每次讲座结束后可自由提问、交流讨论。学习月结束后,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讨论、总结归纳,形成学习专报上报市委。

3.参加培训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学习培训机会,端正态度、认真听讲、深入研究、保证效果。要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培训纪律,以优良的作风履行好学习职责。要学思践悟,切实把学习成果运用于实践指导,助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三新”培训暨城市建设主题学习月讲课安排.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