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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5/2021-0336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1-12-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州市住建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住宅工程社会监督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7 16:22 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生态园)住建(建设)局, 各有关单位:

2021年全市共开展了近百次业主开放日、市民监督团和协会监督活动,一大批问题提前得到整改,市民反响良好。对标“五城五高地”,为推进社会监督工作从高覆盖向高质量提升,提高群众参与监管效能,在2021年工作基础上,现就开展2022年住宅工程社会监督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倾听群众声音,把实现好、维护好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切实提高品质,打造群众满意工程,为“精建精美”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安排

(一)健全推进机制,编制年度计划

2022年,住宅工程社会监督计划主要由各地自行组织实施,市本级将在市区及中心城区周边县市范围内适时组织。各地主管部门要在2021年工作基础上,明确业主开放日、市民监督团和协会监督活动内容、活动方式、活动数量、监督人员等,未聘任社会监督员的地区抓紧聘任,切实将社会监督工作抓实抓细抓长。各地请组织编制本辖区2022年度社会监督年度计划(附件1),于2022年1月5日前报送;相关工作完成情况于每季度末报送(附件2)。各地实施开展社会监督活动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

(二)关联信用规则,深化分类监督

强化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协同监管模式,各地主管部门结合本辖区实际,按不同的信用状况对监督对象进行分类监督,将市民关注度高、信访投诉多、信用等级评价低、违法违规情形严重的责任主体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对其在建项目加大监督力度和频率,提高问题发现率。

(三)工地全面开放,促进矛盾前移

通过工地开放日活动,打开“围墙里的世界”,向住户展示住宅的建造过程,借助住户的视角,提前发现质量问题,降低投诉率。原则上毛坯房项目至少举办一次活动,至少开放两处房源;全装修项目至少举办两次,争取每个套型都有一处。

(四)开展联合监管,优化营商环境

在属地主管部门加强监管的基础上,设区市主管部门将在桩基质量、混凝土质量、防水工程、危大工程、扬尘治理等专项检查基础上,结合社会监督工作开展装饰装修、分户验收抽查,对同一责任主体的不同检查项目合并实施,巩固深化“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监管模式,避免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责任

各地主管部门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社会监督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和分工,做到早布置、早安排、早行动。

(二)强化随机抽查,及时信息公示

根据《温州市全装修住宅分户检验路程图》(附件3),属地、设区市层级社会监督活动都要遵循“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模式,活动项目及监督人员双随机抽取产生,监督员名单不得提前提供给监督项目有关各方,监督项目不得提前告知监督员,按规规定及时公开检查内容及检查结果。对于不合格项目一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未完成整改不准交付使用,形成有效震慑。

(三)做好反馈研判,加强培训教育

认真收集整理社会监督活动反馈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分析人民群众的聚焦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研判分析共性,提出合理化的改进建议。加强对社会监督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畅通群众反馈渠道,对于监督员违反工作制度的行为,或对于监督过程违反原则的行为,或对于除名程序有疑义的,可以举报投诉。

附件:1.2022年度温州市住宅工程社会监督活动计划

           2.2022年度温州市住宅工程社会监督工作季度报表

           3.温州市全装修住宅分户检验流程图

           点击下载附件.pdf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