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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5/2021-0333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1-11-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住建发〔2021〕136号
温州市住建局
关于公布我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暗访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5 16:25 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温州市住建局《关于全面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021〕11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9.22-9.24日,我局组织两个暗访组,由市纪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组领导带队对县(市、区)在建工地开展疫情防控情况暗访。现将暗访情况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对泰顺县、龙港市、苍南县、龙湾区、鹿城区、瓯海区、瑞安市的17个建筑工地进行暗访。从暗访情况看,各县(市、区)对疫情防控比较重视,疫情防控责任、疫情防控措施基本到位,如瑞安市暗访三个项目疫情防控落实总体较好。但部分地区的疫情防控仍有待加强,部分项目的疫情防控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待进一步提升,《关于全面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021〕114号)的宣贯与落实各主管部门还应加强。

暗访中疫情防控工作亮点值得学习与推广,如瑞安所暗访工地人员均签署了个人防疫承诺书与疫情防控责任书,瓯海采用网格制形成专人负责若干个具体项目,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更加细化的要求。

二、存在问题

1、个别项目施工区、生活区门卫制度落实不到位,未落实好“测温+信息登记+戴口罩+二码联查”制度,施工区、生活区人员可以随便进出。如苍南县县城新区锦绣安置小区二期工程代建开发项目,施工区、市区大门敞开,人员随意进出。

2、大部分项目未落实办公区、生活区环闭管理,工人、管理人员外出时间、地点登记基本未落实,请各地督促各项目认真落实。

3、部分生活区的卫生状况较脏、日常保洁未落实,未对办公区、生活区等进行消毒并建立消杀记录。如茶山街道华中院拆迁安置房工程(D-05地块)项目宿舍区卫生状况差。

4、部分项目未对本单位人员进行每天体温测试、健康摸底排查,一人一档制度未落实。

5、仍有小部分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未编制、疫情防控制度未落实。

三、处理意见

对以下疫情防控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予以通报:

1、茶山街道华中院拆迁安置房工程(D-05地块)项目。建设单位:温州市瓯海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浙江锐信建设工程公司;监理单位:浙江正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主要问题:浙江锐信建设工程公司存在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未编制,项目部大门处无专人负责测温等相关防疫措施,生活区无人管控,工地人员实名制管理落实严重不足等情况。

2、苍南县县城新区锦绣安置小区二期工程代建开发项目。建设单位:苍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浙江恒鸿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主要问题: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总出入口大门敞开已经设置一个防控点,暗访人员进入工地未被要求出示任何证明及测温。

3、状元街道横街村城中村改造二期工程(状元北单元A-15地块)。建设单位:温州臻龙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鸿厦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正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主要问题:工地大门敞开,已经设置防控点,但未要求暗访人员出示证明及测温,可以直接进入工地和办公区。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从暗访情况来看,各地各单位前期实施疫情防控都已部署启动,但亟须健全严格防控管理体系,夯实主体责任。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改正,推动各项防控措施真正落地见效。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的职责,落实各项措施,把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好。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