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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建设工程社会监督员正式走马上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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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6日,温州市住建局召开温州市建设工程社会监督员聘任会议。15名来自市区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行业协会、民主党派、“两代表一委员”和新闻媒体工作者等各行各业的专家学者接受聘请,开展为期两年的监督活动。 据悉,建设工程社会监督员经公开征选产生,旨在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在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中的社会监督作用,探索建立企业、群众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监督新机制。社会监督活动范围主要是温州市区,包括市本级、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浙南产业集聚区、生态园、瓯江口辖区内在建建筑工地。 下阶段,社会监督员将在市、区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下,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特别是桩基工程质量,主体工程实体质量,地下室、卫生间、屋面防水工程施工情况,全装修工程施工质量情况等进行检查、测量,有效排除工程质量安全缺陷和隐患,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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