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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5/2021-0000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1-01-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住建发〔2021〕5号
温州市住建局
关于开展防范路面塌陷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5 16:43 来源:市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生态园、高新区、雁荡山)住建(建设)局、市政局(建设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防范路面塌陷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浙安委办〔2020〕36号)《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防范路面塌陷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温安委办〔2020〕66 号)要求,决定立即开展全市住建领域防范路面塌陷专项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范围

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

范围: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勘察设计环节。检查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情况和市场行为,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落实勘察、设计交底制度。工程勘察方面重点检查勘察报告是否有场地稳定性、适宜性及地基均匀性评价,不良地质作用和基础施工对地下埋藏物及周边环境影响评价建议,针对工程建设中、建设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是否有建议建设单位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提出具体预防治理措施;现场是否有隧道施工(盾构和矿山法)、深基坑开挖、地下暗挖掘进等工程地质影响评价;对未施勘探钻孔、对勘探精度不够、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条件不清等情况,是否开展补充勘探工作。基坑工程方面重点检查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温州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是否对周边环境及危险源进行充分描述,是否对基坑周边场地标高及使用荷载进行规定,是否全面梳理基坑项目的地质条件并对地质情况进行阐述,对基坑边可能出现位移较大的情况,是否有相应的基坑应急预案;是否对高风险基坑工程开展专项设计并进行基坑专家论证;基坑土方开挖前,是否有指导施工单位编制相应的土方开挖方案或参与土方开挖前论证工作。

(二)施工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开展深基坑工程开挖节点施工前安全条件核查;是否落实深基坑施工控制,深基坑围护、降水施工、土方开挖及支撑、监控监测等安全管理措施。检查是否编制顶管专项方案,并按危大工程管理规定进行专家论证;是否有根据工程水文地质条件、现场施工条件、周围环境等因素,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制定防止发生事故以及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是否有在管道沿线影响范围地表或地下管线等建筑物设置观测点,进行监控测量;是否有针对沉井下沉、进、出工作井及顶进过程等关键控制点,采取防止引发周围土体塌陷或水土流失的处理措施;顶管方式提倡采用封闭式机械顶管,不得采用开放式人工挖掘顶管。

(三)监测环节。重点检查深基坑、顶管工程监测布点、监测频次是否满足安全需求;是否做好对相邻建(构)筑物、道路等沉降和位移监测;是否开展地下水和地下空洞勘测与风险分析,精准识别不良地质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组织。各地住建部门、各有关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开展防范路面塌陷专项安全检查,有序推进检查各项工作落地落细,确保不留安全隐患。

(二)全面查改隐患。各企业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在建工地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深基坑开挖和顶管工程等安全隐患,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整改措施及时落到实处。

(三)强化安全监测。各地住建部门要推动工程参建有关单位对水文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工程加密监测布点,加大监测频次,加强动态评估和及时预警。各参建有关单位及时编制、优化应急预案,特别是提前做好涌水涌沙、路面塌陷等突发情况的应急联动预案编制工作,落实应急物资、装备、队伍和防护措施,提高应急救援和处置水平。

(四)开展专项检查。各地要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属地在建项目的深基坑工程和顶管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现场施工等情况进行检查。市住建局成立督察组,将各地检查情况纳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五)按时报送信息。请各地住建部门于本月每周三下班前报送《温州市住建系统防范路面塌陷专项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并于2021年1月25日前向我局书面报送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联系人:徐雅悯,联系电话:88824595。

附件:

1、岩土工程勘察质量安全检查表

2、基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表

3、施工监测质量安全检查表

4、温州市住建系统防范路面塌陷专项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汇总表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