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5/2020-03250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建资许可〔2020〕1号 |
温州绿瑜建设有限公司 :
你单位于2020年8月28日提出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资质市级核准(告知承诺制)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报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令)和《浙江省深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