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5/2020-03178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各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申报系统最新规定:个人申报后,强制用人单位需要经过5个工作日的信息公示(系统根据工作日历会自动判断是否工作日),未超过5个工作日的申报件系统上将控制不予提交。
请各申报对象在申报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进行网上申报,否则用人单位无法审查通过。如用人单位审核未过,退回后申报人员再次提交则不受5个工作日限制。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