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住建局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调整温州市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7月1日起,将调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根据通知,租赁补贴标准分为四档:
● 低保家庭为每平方米35元/月;
● 低保边缘家庭为每平方米28元/月;
● 人均收入在市区低保标准2.5倍以内家庭为每平方米21元/月;
● 其他保障家庭为每平方米17.5元/月。
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调整前后对比表(单位:元/月/平方米)
同时,通知明确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18平方米,且按家庭计算不低于45平方米。核准的保障面积是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减去保障家庭现有住房面积的差额。
此外,通知还公布了保障家庭月补贴金额的计算公式。保障家庭月补贴金额=(获保障人数×18平方米/人-家庭现有房产面积)×租赁补贴标准;家庭月补贴金额从最低200元调整到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