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5/2020-03160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20-07-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住建发〔2020〕136号 |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生态园、高新区、雁荡山)住建(建设)局、市政局(建设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制止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温州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暂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暂行)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