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5/2020-03378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住建发〔2020〕261号 |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生态园、高新区、雁荡山)住建(建设)局、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房管中心,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度过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根据中央、省、市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倡导单位工作人员在温过节,非必要不离温,确需离温的要严格按管理权限审批,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管理。指导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物业小区、房地产和中介企业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健康教育,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习惯,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切实加强学校教职工、学生放假和返校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师生跟踪随访制度,及时掌握学生出行动态和健康情况。
二、用心做好各类走访慰问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精神,把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的重要举措,全面准确掌握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基本情况,深入基层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引导和感情交流,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到“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
三、全力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加强工地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冬季施工特点做好御寒工作,提前安排、合理控制工程施工进度,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重点加强对现场临边及洞口、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及已开挖的基坑等重大危险源部分的检查,遇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提升物业小区安全管理,督促各物业公司和物业项目提前做好用水、用电、防冻、防滑等各项防范准备工作,防止出现水管漏水、单户断电、路面结冰易滑等问题,做好防寒温馨提示。强化危旧房安全管理,督促乡镇街道加强网格化巡查和重点危旧房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因大风、雨雪等发生冻、塌事故。
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办法,严明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坚决整治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食物问题。紧盯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烟票”、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大办婚丧喜庆等享乐奢靡突出问题,精准监督、靶向发力。对不吃公款吃老板、收受私企老板礼品礼金、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露头就打、深挖细查。坚决纠正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政务服务、疫情防控等方面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抓住“两节”这一特殊时间节点,有针对性的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思想意识。坚持“过紧日子”,坚决做到“五个严禁”,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
五、从严落实值守应急相关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外出请示报告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特别是关乎新冠肺炎疫情和安全生产的要第一时间按相关规定要求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快速高效处置。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