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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5/2020-0327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0-10-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住建发〔2020〕216号
温州市住建局
关于市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0-28 16:20 来源:市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姚市长8月20日市区排水管网整治工作督查会议精神,根据《温州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质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20〕7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管线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20〕17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近期对市区“污水零直排”项目开展了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共抽查了5个在建“污水零直排”项目,其中鹿城区2个、龙湾区1个、瓯海区2个,签发整改督办单5份,提出整改意见25条,下发执法建议书2份。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鹿城区和瓯海区的项目存在问题较多,现场质量管理较为混乱。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区级建设主管部门未按《关于印发温州市区排水管网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的通知》(温政办〔2019〕19号)规定,将“污水零直排”工程纳入监管范围,造成部分项目质量监管缺失,存在一定的质量隐患。

2.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普遍存在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现象,造成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混乱。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质量首要责任人未对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督促落实,导致部分外地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无一到岗履职。

施工单位管理不到位,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质量管理松懈。

监理单位未严格按规定实施监理,对进场材料、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等把关不严。

3.实体质量控制不到位,部分项目管材存在进场未报验、未检先用、质量不合格等现象;沟槽回填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且未按规范进行分层回填、分层压实;管道基础施工质量差,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等问题。

4.工程质量资料未及时收集整理,材料进场无合格证、质保书、进场报验、抽样复检等资料;隐蔽验收记录、检验批验收记录、分项验收记录资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滞后或缺失等现象。

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本次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如下:

1.案例一:鹿城区仰义街道2020年鹿城区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创建工程(垟山村委会小区、仰新社区南向D区、河岙家苑小区、后京三产安置房小区),建设单位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仰义街道办事处,施工单位为久易茂樽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鹿城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违规事实:一是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二是管道基础施工未设置150mm碎石夹砂垫层、100mm砾石夹砂层、50mm中粗砂层,部分路段未按施工图设置土工材料。三是管材强度等级(D200/D300-SN8)与施工图要求不符(D200-SN10,D300-SN12.5)。四是管槽回填材料内含有石块、砖块及建筑垃圾,不符合施工组织及规范要求。五是经施工、监理单位签字认可的隐蔽验收记录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且无现场实测实量的验收数据。

2.案例二:瓯海区潘桥街道陈庄村等片排水管网工程,建设单位为瓯海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施工单位为江西盛夏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违规事实:一是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均未到岗履职,监理单位总监、专监未到岗履职。二是缺检验批、分项工程检查及验收记录,缺隐蔽验收及记录。三是管槽回填材料质量差、密实度差、现场未进行分层夯实。四是无衢州全能管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管材的生产厂家质保资料、进场复试资料。

四、下步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到位。各相关单位要督促项目责任主体进行整改,严肃纠治项目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及时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立案处罚。

2.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各相关单位参照本次督查成果,以点带面,督促其他管网整治项目对照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消除工程质量隐患,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管线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

3.源头管控,提高施工水平。建议各地改进项目建设招标方式,从本次督查的情况来看,龙湾区采用整体打包、引进大公司建设、成片开展整治的方式,总体上质量安全管理较好,各地可以学习借鉴。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