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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5/2020-0327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0-10-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住建发〔2020〕215号
温州市住建局
关于市区“污水零直排”项目落实地下管线施工安全管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0-28 16:18 来源:市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为掌握《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管线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20〕171号)在“污水零直排”项目的落实情况,确保地下管线安全,全力打好市区排水管网整治攻坚战,近期我局组织对市区“污水零直排”项目开展了地下管线施工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共抽查了5个在建“污水零直排”项目,其中鹿城区2个、龙湾区1个、瓯海区2个,签发整改督办单5份。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管线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后,“污水零直排”项目的各方主体单位对地下管线施工安全的重视程度有了很大的提高。建设单位均积极与管线产权单位进行对接,召开交底会;大部分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开挖时,能及时通知管线产权单位到场监护;多数管线产权单位能积极配合施工单位施工,并在开挖时做好监护。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建设单位未提供工程范围内地下管线现状资料给施工单位,且未与管线产权单位签订保护协议书;二是部分管线产权单位未严格按文件要求标注管线的走向与标高,尤其是管线标高均未标注;三是设计单位均未在图纸中注明管线易发生危险的位置;四是部分施工单位未在开挖前对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开挖作业时未安排专人监护,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未严格落实原有地下管线1米范围内禁止用挖机开挖的规定;五是部分监理单位在管线开挖时未做好旁站并未做好书面记录。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项目各方主体单位应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管线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合作,对于施工过程中对现有设施可能造成的影响,应提前做好防范,确保施工质量安全。二是各地镇街和相关主管部门应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巡查指导,要求各方主体严格落实相关措施。三是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对发生地下管线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予以信用扣分,通过市场信用机制对责任单位予以失信惩戒,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各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追责力度,对责任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6日